县人民法院:
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任命:
蔡 华为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免去:
王 哲的永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俊的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