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任命:
颜思远为永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 媛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高存花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春辉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甘伟伟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马丽亚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小燕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苏玉蓉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马 芳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 烨的永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