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决定任命:
王金钢为永宁县民政局局长;
吴 鹏为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纳超英为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红新的永宁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孙伟国的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陈兴隆的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