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永宁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全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如下:
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421名。分别是:闽宁镇71名,李俊镇71名,望洪镇71名,杨和镇67名,胜利乡61名,望远镇8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