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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动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二是及时修定和完善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等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拓展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思维运用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组会、局务会、早学会等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一是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如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规划的修改调整等,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对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生态环境、经济的,进行风险评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密切联系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合同签订等方面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法合规。
(三)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修订《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岗位职责》、《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等11项制度,规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制定印发《永宁县关于组织开展涉法涉诉类群众“办证难”问题项目入户调查工作的通知》,集中对涉法涉诉类群众“办证难”问题逐一进行摸排登记。二是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坚持运转更高效,服务更优良的宗旨,受理“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端受理业务4636件,实现抵押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化18392件,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账号办理预告登记2724件,“不动产+税务”联办4638件,“不动产+水、电、气、暖联办过户”3718件。三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让办事群众体验到“最多跑一次的便利”,推出不动产证书免费邮寄服务1787余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18次,开展延时服务154次,3120分钟,推行周末“不打烊”制度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413件,“带押过户”27件,发出我县首张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乡镇民生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集中收件及四季鲜“家门口”服务办理不动产登记1768件。在区、市各类报刊媒体刊发公布工作成效、工作动态信息5篇,宁夏日报1篇,新华网刊发1篇,宁夏政务服务网2篇,永宁融媒体4篇。有效化解“办证难”问题,护好群众的“安居梦”。
(四)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印发并严格落实《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专委会制度》等规范执法制度文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月度汇总报送永宁县司法局;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法律顾问和执法监察室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定期组织学习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章,召开执法学习培训会12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4年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7人,全局现有执法资格人员37人。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服务保障中心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2024年参加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和永宁县司法局举行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2份案卷被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评为优秀案卷。
(五)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聚焦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扎实推进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系统抓好矛盾隐患预防、化解、稳控、督导、终结五个环节,着力在化解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上下功夫。2024年接收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工单共443件、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工单22件(重复件1件)、自然资源信访信息系统工单5件,均已办结。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二是健全日常学规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0余次。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遵守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氛围,2024年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发放资料千余份。四是开展与系统业务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及广大群众依法办事意识。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规范各类行政决策的议事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重大问题的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确保各项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范。二是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出庭应诉率100%。配备行政应诉律师团队3名,单位内部负责应诉工作人员1名,为行政争议纠纷处理、规范性文件起草等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加强。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严格按照程序执行重大行政决策,2024年共召开执法专委会13次,处理检查建议书4件,举行听证会1次,下发停工改正法律文书16份。立案查处行政案件21起(其中:涉及土地案件8起,矿产案件5起,毁林案件3起,草原案件3起,猎捕野生动物1起,测绘违法案件1起),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11起,剩余10起正在办理中。以“零容忍”态度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新增,开展动态巡查384余次,发现违法行为28起,制止违法行为23起。积极推进林草系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原、湿地审批事项70余起,林草违法案件3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形成打击涉林涉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救助野生保护动物10只,拆除长期在沿山农牧区放牧场所7处,查处打击非法捕捉、驯养野生动物案件4起,织密织牢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网。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82个,完成整改75个,整改率91.4%;2024年例行督察反馈23个问题图斑,目前只剩1个正在立案查处中,其余全部整改到位;在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中,2024年下发我县47个疑似问题图斑,已全部完成核查填报,经实地调查核实,违法占地共20个,已整改6个,剩余14个正在整改中;针对各类疑似耕地流出图斑下发至各乡镇,督促各乡镇进行外业举证和整改,加强对耕地的监督管理,确保耕地得到严格保护和利用,防止新增耕地出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等现象。
(三)强化自然资源支撑作用,依法依规保障用地需求。一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优化重点项目精准用地,保障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等自治区重点项目和闽宁产业园道路连接线及污水管道建设、闽宁园艺幼儿园等工业、民生项目的11个城镇批次、3个农村村民住宅批次、2个村庄批次和10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3111.98亩。二是加快推进土地供应。发布永宁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运用划拨、挂牌等多种方式供应各类项目用地53宗4189.81亩,取得土地出让收益1.84亿元。三是继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对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2宗1103.5亩、闲置土地65宗2278.11亩,配合永宁园区管委会完成9宗756亩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四是为高效保障全县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县域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完成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征地拆迁测算、安置补偿方案拟定及拆迁协调,争取拆迁资金8000余万元,并做好银巴支线铁路项目、小任冷链物流基地二期、国能大坝电厂向银川市集中供热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及工程协调,落实补偿资金600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律法规学习内容范围还不够全面,学习力度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联系实际、指导实际工作方面还不够。二是执法力度还需加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法治工作新特点、新要求认识不到位,特别是针对历史遗留违法问题,办法不多、思路不广。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需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树牢法治理念,坚持学法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着眼从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能力培训,辐射带动全体系统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提升。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贯彻执法全过程,持续加大对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耕地保护,全面推进耕地保量提质。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不断改进和强化保护措施,提升监测监管水平,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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