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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5-03-27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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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农业农村领域治理理念推动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稳步建设农村社会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党委各项工作一体推进。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主要负责人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4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学习23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研究制定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领导干部个人学法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履职尽责到位。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开拓创新的能力。

二、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依法行政,规范部门权利

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委会议29次,集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79项。所有事项均通过充分调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贯彻法律顾问制度。使用宁夏国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为永宁县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6起。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布农业信息144篇,农业各项补贴政策43篇。认真履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按照“有诉必查,及时答复,确保息访”的原则,办结信访事项5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办105件,农民投诉共41起。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配合纪检监察、巡察办、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全年未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事情发生;无工作人员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案(事)件发生。

(二)做好普法宣传,培育农村新风

推动法治文化与移风易俗工作融合发展,打造法治文化阵地4处,在农业领域树立文明新风。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普法活动73次。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讲解服务,详细讲解私屠乱宰危害和农资纠纷化解等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农业领域生产和谐稳定。向企业、农户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培训员工124人次,宣传重大安全隐患风险判定标准6次,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优化普法队伍,与各乡镇联合,在各村择优遴选学法用法示范户150户,通过发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3次,带动各村及周边农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和谐社会环境。

(三)建强执法队伍,保障行业稳定

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强化行政执法骨干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第四届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暨执法大比武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对永宁县辖区内所有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20家次,抽检种子20批次,肥料10批次,兽药19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20批次。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全县“三前”环节农产品定性抽检37928批次,检测合格率99.52%;配合国家、区、市定量抽检232批次,县级完成主要农产品定量抽检560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生鲜乳采样任务10批次。监督检查辖区内3个屠宰检疫申报点各10次,屠宰环节共检疫合格生猪10207头、牛829头、羊27万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共9731批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查处违法案件12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涉农主体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港菜基地、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6次,检查行业主体275次,发现问题隐患226个全部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人员行使自由量裁权的业性有待提高。由于行政处罚的具体作出者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量裁权时,往往考虑相对人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容易导致对类似的事实、情节、后果作出不一致的处罚,影响执法的公平性。

(二)农户法治观念不强。在出现矛盾纠纷后,依然习惯于协调解决,重人不重法,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益。导致在自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后,无法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为农业农村领域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一是提升执法人员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矛盾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首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教育为主的柔性执法措施。减少执法重点矛盾与冲突,提高执法人员化解矛盾风险隐患的水平,做好农业执法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开展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方面的强化学习提高执法水平。继续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争取取得更好成绩。三是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将普法教育和纠纷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帮助基层人民群众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持续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实践活动。围绕4个农业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带动各村及周边农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和谐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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