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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宁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厅、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法治县办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会议。积极配合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法治工作。合法性审核政府及各部门政策文件50份,政府投资协议及合同17份,26个部门权责清单,40个党政机关三定方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公开率、备案率均达到100%,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有效录入宁夏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牵头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指导全县2021年以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一事一档”整理成卷。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律知识测试7场次,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执法证年审,举办2024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暨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4期。
(二)靶向发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切实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职责。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代收点,公示《永宁县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实现复议案件应收尽“受”。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印发《永宁县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关于依法进一步规范实施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拍摄行政复议宣传微视频1部,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班2期,切实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的案审会、听证会等方式全面研判案件情况,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专业性。202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较上年增长157%,办结101件,复议案件数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复议后被起诉案件率从20%下降至9.09%。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审会4次、听证会4次。制定印发《永宁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向各乡镇、部门发出行政应诉督促函36份,进一步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监督各部门按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三)持续加力厚植法治宣传教育底蕴。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持续开展好“八五”普法。紧抓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订单式”普法,全县各部门以“法律十进”为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45次,法治讲座823场次,受教育人数近20余万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1+2+X”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组织各部门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培训278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法9批次,组织全县5171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11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128场次,组织法治夏令营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创新推出《法润永宁》普法栏目,拍摄制作系列法治视频10期,利用“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756篇,组织线上有奖竞答1次,创作普法短视频115个,视频浏览量100万余人次,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微视频《聊聊彩礼那些事》获评2024年银川市移风易俗短视频优秀作品。永宁县司法局获评“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称号。以“法律八进”为平台,充实“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订单式”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9次,其中举办法治讲座2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6万余人次。打造了永宁县仁存渡口黄河法治文化阵地,使法治元素成为黄河沿线一道别样的风景。
(四)同向同力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利民。搭建多途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扎实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全覆盖,推广使用“宁夏公法云”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2024年,开展智能终端设备宣传227次。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2024年,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1155次,举办法治讲座96场次,开展普法宣传36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37件,提供法律意见26次,审核、起草合同25份。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搭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聚焦特殊群体利益保障。2024年,开展“法援惠民生”宣传活动81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9件。
(五)用情用力绘就人民调解“塞上枫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所一品牌”创建,以品牌司法所创建引领规范化建设和履职能力的全面提升,闽宁司法所已成功创建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司法所”品牌。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卷宗制作培训、实战演练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切实把好调解员选任关,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2024年,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8期,培训人次1900余人,组织县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期,培训人次160人。严格落实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制度,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的原则,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创立“1335”多元联动解纷工作法,与法院、综治中心、公安局等协调联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2024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3496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834件,调解1834件,调解成功1822件,成功率99.3%,开展分析研判会12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将定期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年度“述法”要求,将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监督还需持续用力。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和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待增强。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好成员单位履好职尽好责,促进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实施政府职能清单化管理,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等编制率及公开率均达100%。充分发挥永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指导作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深入重点行政执法部门、重点乡镇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均达100%,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效。
(二)聚力提升行政复议效能。有序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丰富行政复议宣传方式,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经行政复议后被诉率低于30%,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20%,行政争议化解率高于2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多元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持续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普法+文艺”新模式,打造“法润永宁”新媒体演播室,集音视频录制、直播、剪辑等为一体,线上线下联动同行,推动普法从“盲目给”转变为“按需补”,实现“内容+创新”双轮驱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感、体验感。打造望远人家C区社区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望远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扎实做好迎接自治区对永宁县“八五”普法终期检查评估督查工作,争创全区“八五”普法先进县。
(四)保持公共法律服务温度。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使用率,选优配强村(居)法律顾问,打造符合本地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推进物流行业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做好新业态及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五)持续擦亮“塞上枫桥”底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协调联动,发挥多元调解作用,培育高素质调解员队伍,争创10名“金牌调解员”,扎实开展“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建立永宁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全县完成矛盾纠纷调解1500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宁、法治永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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