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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2-26 来源:永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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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宁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立足统计职能,强化法治引领,严格依法履职,扎实推进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干部职工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同落实”的“一盘棋”工作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永宁县统计局2025年权责清单》《永宁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永宁县统计局2025年学法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举措、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压实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监督主体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在统计领域落地生根。三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报送司法局审查,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落实合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二)深化学习成效。一是领导带头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深悟透、笃信笃行。局党组书记带头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深刻把握“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同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局党组书记在县委常委会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进行导学解读,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统计工作的能力。二是干部跟进学。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学法活动。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全年组织党组会学法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三会一课”学法23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0次,围绕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开展专题研讨2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法治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引导干部职工在理论学习、以案释法中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三是推动全员学。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其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邀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业务领导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授课,结合典型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多层次、全覆盖的学法用法活动,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切实将法治建设成效转化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提升执法水平。年初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联合西夏区统计局对5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规上服务业、工业企业研发等领域,实现执法检查、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同步进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统计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严格实行“扫码入企”“亮码执法”,坚持亮明身份,数据核查全过程让检查对象参与,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执法检查事前事后依法公示。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立案和处理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保障执法公正、裁量适当。完善违法举报制度,拓宽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对查实案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强化数据核查。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专业处室核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各专业人员分层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严把数据生产各环节质量关。通过查看企业利润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与统计报表数据进行逐项比对核实,全面评估数据质量,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二是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各专业每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梳理总结核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重点关注易错指标,推动核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切实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全年共组织完成核查任务498家次,配合区市完成实地核查任务22家次,核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五)推动普法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日常统计工作中,嵌入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全流程,实现普法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二是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三是聚焦规模以上企业,联合县工科局、县发改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深入52家企业开展“面对面”精准普法,现场解读统计法律核心条款及法律责任。线上依托“永宁统计”微博、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资讯,累计阅读量超3000人次。线下在广场、社区设立宣传点,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近2000人次。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宣传10场次、宣传解读12场次,有效引导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配合统计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统计生态。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把牢政治方向,夯实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升党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带头深学细悟笃行,提升法治素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研读《习近平法治文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深刻把握“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同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参加法治培训、专题研讨和学法活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执法事项均坚持依法推进,推动形成全员学法的良好氛围。

(三)带头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法治实践。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明确自身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带头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规范执法监督,亲自审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督促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坚持“执法+服务+普法”模式,全年独立开展执法检查5家企业,推动执法对象从“被动接受”向“主动遵守”转变。关注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着力解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深化普法宣传,部署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群体,推动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有效提升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

(四)带头严守法治底线,抓好队伍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全年完成各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落实“个人必写、单位必审、县委依法治县办必查”三级预审程序,带头撰写述法报告,深入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干部,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培训,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统计人员调整报备制度,全面落实“先交接、后离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库,全力打造一支知法守法、专业高效、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统计队伍。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大水漫灌”式宣传仍较普遍,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不足,普法方式和普法内容还需进一步升级。二是在统计监督方面,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难以独立承担执法任务,需与周边县(区)统计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以形成监管合力。

四、下一步计划

(一)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将其全面融入统计法治建设各环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将统计法律法规、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学法研讨和警示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积极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举措,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完善统计法治制度体系,细化权责清单,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规定,以严的基调维护统计法治权威。深化“执法+服务+普法”模式,将普法宣传更紧密地嵌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全流程,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教育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力量,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四)严控数据质量。持续把统计数据真实性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完善数据核查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指标、重点企业的数据核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数据质量问题,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统计台账管理,严格执行统计人员调整报备和“先交接、后离岗”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库,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五)创新普法形式。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统计人员,强化“专业合规”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针对调查对象,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帮助其明晰统计义务、掌握报送规范;针对社会公众,利用新媒体平台和线下宣传阵地,开展多层次、立体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普法“四进”活动,定期梳理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引导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配合统计工作,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永宁县统计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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