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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宁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市财政部门及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立足财政职能,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工作责任
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法重要内容,全年开展普法述法工作2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能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会前学习18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精神。聚焦“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宪法宣誓等活动,全年参与各类法治培训4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覆盖“绝大多数”,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学法,要求每人年度线上学法时长不少于80学时,全年组织持执法证人员学法考试4次,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0余人次;建立“例会学法”机制,利用周例会、中心组、党组、党员大会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重点解读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年累计开展内部学法20余次;预算编制会前,邀请专业律师开展财政法治大讲堂活动,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风险防控要点,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专业素养。此外,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庭审观摩活动,通过现场旁听典型行政诉讼案件,直观感受司法审判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理财行政效能
(一)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效能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永宁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明确执法权限、流程和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两大核心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累计检查相关单位10家(其中政府采购代理公司4家、行政事业单位3家、企业2家、关联采购单位1家),涉及项目金额2091.58万元,发现各类违法违规及不规范问题24个,涉及金额1093.81万元;实施行政处罚3起,给予警告处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份,处以罚款0.2万元,督促退回财政资金1.35万元,有效遏制了财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培训2次,新增执法人员5名,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0名,持证率达100%。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各相关股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均达100%。
(二)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标准、程序、频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全年开展涉企检查1次,均按要求公示检查结果。畅通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预约式”“菜单式”法律服务,结合“执法+普法”模式,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针对采购单位、供应商开展政策宣讲,全年组织政府采购专题普法培训1次,覆盖市场主体200余家,现场解答投标流程、质疑投诉处理等问题50余个。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惠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年拨付惠企资金986万元,有效支持企业发展。
(三)强化法治审核,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2025年,我局始终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流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永宁县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聚焦“三保”底线筑牢守牢目标,通过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强化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构建起程序规范、配置公平、结构合理、效能优先、约束有力的财政供给机制,以制度刚性管住用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建立重大财政决策法治审核机制,全年对6项重大资金分配、政策出台等事项开展前置法治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程序合规。优化财政法治审核流程,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审核合同16份,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理财良好氛围
(一)落实普法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永宁县财政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明确各股室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监管、非税收入征管等核心业务中的普法职责,细化普法内容和开展时限,并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加强与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全县普法宣传活动,全年配合开展“法治永宁”建设、宪法宣传周等联合活动2次,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普法工作合力。
(二)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实效
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普法传播体系,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线上依托“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普法信息20条、政策解读视频8个;利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公开财政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普法动态,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学习。线下结合“政府开放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宪法宣传手册等形式,在县城中心、人流量较大的街道、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居、进网点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全年联合开展宣传活动68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0份、小礼品6400余个,为在校师生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4次。聚焦惠民政策,组织财政干部前往李俊镇金塔村开展农业政策和农业保险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村民详细介绍国家最新的农业补贴政策、农业产业扶持政策以及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等内容,帮助村民更好地理解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受益面。
(三)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
针对财政干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企业负责人、群众等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对财政干部,重点开展财政法律法规、执法流程、风险防控等内容的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重点开展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规范财务行为;对企业负责人,重点开展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对群众,重点开展民生财政、惠农补贴、防范非法集资等内容的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开展针对性普法培训和宣传活动8次,覆盖各类群体1000余人次,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思维运用不够深入
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财政业务工作中,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仍有一定程度存在,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的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
当前普法宣传仍以传统的讲座、发放资料、线上推送等形式为主,运用短视频、直播、互动游戏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力度不够,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对群众的吸引力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学法需求。同时,“执法+普法”融合深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理解不够深入,在执法过程中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仍存在,未能充分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全过程。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财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流程不够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精准执法、规范执法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应对复杂财政执法案件的能力不足。
(四)法治监督力度仍需加大
财政法治监督体系仍需完善,监督方式较为单一,日常监督、动态监督的力度不够,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不够全面深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震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五、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永宁县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财政主责主业,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县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法治思想学习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法治大讲堂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推动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开展财政工作,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确保财政决策科学合法、规范有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强化执法规范,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细化裁量标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确保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加大财政执法力度,聚焦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执法的震慑作用。完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动态监督和专项监督,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普法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短视频、互动游戏等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力度,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财政普法精品内容,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定制个性化普法内容和方案,开展“订单式”普法服务,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永宁县财政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永宁、平安永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永宁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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