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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018年第13期)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6-17 09:00

2018年6月1日10:30至6月17日12:00,永宁县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6批共28件,目前已办结9件,现将办结销号1件、第十三批1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5986000,举报邮箱号码: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095

    广夏路南部水源地保护区存在一家养殖场和农田种植区,担心污染地下水。

永宁县

    经调查,投诉人所述“一家养殖场”应为鑫圣达专业养殖合作社,位于永宁县望洪镇靖益村,该养殖场存栏蛋鸡2.2万只。

    6月3日永宁县已下发了《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养殖场的通知》,限期6月14日前完成畜禽转移、销售等工作,并自行关闭养殖场。
    目前,该养殖场畜禽已搬离,养殖场已关停。
    经现场核查,反映问题已整改。

已办结

(销号)

2

421

阳光花园B区西大门东泰火锅店臭水池散发臭味。

永宁县

大气

经调查,此投诉件与自治区宁党(环)督函〔2018〕11号督察组转办单举报受理编号为277号”投诉件内容重复。该件已于2018年6月13日销号完毕。

对池体沉淀物进行清理,并用混凝土浇筑池面,除留有清理口外,其余均密封,有效防止臭味溢散,消除了安全隐患。

已办结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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