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作业和承包商管理是企业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安全事故多发环节。2016年3月4日,宁夏贺兰山化肥有限公司压缩车间在组织工人更换焦炭过滤器中的焦炭时,罐内产生的可燃气体发生闪爆,致使现场检修人员1人死亡、2人受伤。2017年7月12日,中石化宁夏银川石油分公司德信加油气站,在监控设备检维修外包作业中,升降机倾倒导致外包作业人员1人死亡,1人受伤。为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区市县部署,自即日起至8月20日在园区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和承包商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及承包商作业环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三违”现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园区范围内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装卸等环节的检维修和化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施工。
三、整治内容
(一)企业检维修环节制度、规程、票证的制定完善情况。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票证及承包商管理制度。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并不断完善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二是实施危险作业前,企业是否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得到落实。危险作业审批人员是否在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现场监护人员是否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是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监护人员擅离现场。三是企业是否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企业事故管理。企业选择承包商时,是否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企业是否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企业是否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四是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是够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现场安全交底的内容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二)检维修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情况。查企业是否对检维修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及大中型检修工作开展之前有无专题安全教育。检修人员中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是否按期复审。
(三)检维修工作制度、票证的落实情况。严查企业检维修特种作业票证的安全管理,查企业动火、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等8种特殊作业票管理是否规范,开具的作业票与现场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进行作业现场风险分析、监护,配备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问题;对大中型检修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严格细致的作业方案,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是否全面分析,不漏项、不缺项,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每道工序是否做到未经检测不进入下一步工序、检测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工序等问题,杜绝“三违”行为。
四、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8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前)
1.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制定检维修作业及承包商管理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时限、计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紧紧围绕企业检维修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环节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要立即整改,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安全监管部门检查阶段(5月20日—7月20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对辖区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检维修作业及承包商管理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和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采取“双随机”、“对表检查”、对照文件要求检查等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责令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县相关部门坚决予以依法处罚。
(三)迎查总结阶段
7月20日至8月10日,各企业将检维修作业和承包商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通报全县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和承包商管理整治工作情况,并将整治情况书面汇总报市安委办。同时,各企业要做好备查工作,接受自治区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取得实效。各企业要结合企业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认真分析本企业检维修作业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检维修作业事项,制定检维修作业审批流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加管理,保证检维修作业和承包商管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认真检查行业领域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排查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检维修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要求,认真进行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目录》中有关问题的,一律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县安委办沟通,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银川望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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