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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工业企业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园区企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望远工业园区内有污染源的企业。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普查范围包括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企业污水处理设施。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1.工业污染源。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分行业分类制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企业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园区生产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前期准备与清查阶段(2016.11-2017.12):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设立机构,落实经费,进行相关技术准备。开展普查名录库筛选建库与普查清查,全面排查摸清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名录库。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和普查试点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2018.1-2018.12):园区开展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录入、汇总和质量审核工作,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数据的汇总上报。
3.总结发布阶段(2019.1-2019.12):汇总发布普查成果,总结验收表彰。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园区范围开展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企业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园区各部室要按照“园区统一领导、部室分工协作、企业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同时,按照信息共享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充分利用经济发展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等相关资料,借鉴和采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经济普查等成果。
(一)基本原则。园区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工协作,企业共同参与。充分利用经济发展部现有统计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第三方服务购买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
(二)成立组织机构。为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永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望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染源普查工作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钱 冬 党工委委员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彦萍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姜 利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胡 军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李海宁 规划建设部部长
谢 斌 物流产业部副部长
王鹏程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周 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副部长
马占楠 经济发展部部长助理
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胡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园区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望远工业园区各部室部长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园区按照永宁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园区内污染源普查中污染源清查、调查、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数据库的建立工作,配合好永宁县接受自治区、银川市普查办的监督、抽查评审、验收,全力协助做好永宁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园区各部室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部室分工。望远工业园区普查工作在园区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室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拟定《望远工业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培训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责任领导:胡 军
责 任 人:周 源
经济发展部、物流产业部、规划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园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普查,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等工作。
责任领导:陈彦萍 姜 利 胡 军 李海宁
责 任 人:马占楠 谢 斌 周 源 哈 伟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办好有关宣传活动。负责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责任领导:陈彦萍
责 任 人:王鹏程
园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永宁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部室分工职责,积极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建立考核和监管奖惩制度。望远工业园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强化考核与监督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影响园区普查工作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普查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部室及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五)普查质量管理。污染源普查调查填报部室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室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望远工业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保障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银川望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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