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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望工管发〔2018〕173号 生成日期 2018-12-13 索引号 640121-122/2018-87480
发布机构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 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 效力状态 有效

望远工业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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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望远工业园区根据《永宁县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区、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新成效和新作为,坚持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二)正面宣传与负面舆情处置相结合。望远工业园区确保在大力进行正面宣传的同时,认真做好园区内企业负面舆情处置,正面引导园区企业及群众的舆论,清除公众误解,坚决防范制止涉案当事人依靠散布不实不良言论达到施压和挑战公平正义的目的。

(三)公开宣传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望远工业园区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保密纪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集中打击园区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园区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生存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县扫黑办进行排查处理。

(四)多种宣传方式相结合。望远工业园区通过主要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口袋书,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基层宣讲、入企业、商户走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园区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栏、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各大企业、商户等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的行为和嫌疑人。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县扫黑办。

(二)做好社会宣传。望远工业园区努力做好园区和单位的大型宣传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橱窗、文化墙、横幅,要组织企业职工关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微信公众号”,做到人人关注。

(三)建立联动机制。园区内企业和商户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望远工业园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业抓好各种涉黑涉恶线索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建立园区、公安机关等执法机构的联防机制。园区各部门、企业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园区各人流聚集地周边的治安巡逻防控,完善巡逻防控机制。责任干部要定期进企业、商户进行检查指导,密切与企业负责人的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双方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企业商户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落实法治干部机制。园区要完善法治干部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每月至少到企业指导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与企业间的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指导企业加强对市场商户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四是联合督查机制。园区管委会要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完善园区内市场安全督导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园区内企业及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内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钱冬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望远工业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园区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各企业市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严守工作纪律。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把好宣传关、政策关、程序关。  

  (三)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园区各部室、各企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园区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园区领导和企业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专项斗争期间,园区将组成督导组,对园区内企业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强化工作保障。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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