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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9/2021-00032
  •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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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1年03月30日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来源: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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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又正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人员、车辆出行量大,群众祭扫活动集中频繁,引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群体踩踏事故等因素增多,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安全工作落实,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一是突出抓好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历来是火灾易发期,再加上春季风干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祭祀扫墓活动场所防火宣传,落实防火责任,对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值勤,做到万无一失。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防火巡查,对春游踏青、扫墓人员加强管理,杜绝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火灾应急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库、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区等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并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

二是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各有关部门要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非法产品流入市场。要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杜绝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重大森林火灾、人身伤害事故。

三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各乡镇、街道及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疏导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非法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四是突出抓旅游安全。节日期间,各旅游景区、景点是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各类旅游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检查和隐患排查,也显得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办)及文旅、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及宾馆饭店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同时,要加强对宾馆饭店、重点景区、危险路段、游览游乐项目、涉水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有序,游客舒心。

五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季节性施工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厉打击建设工作不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工程质量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肢解工程、出借资质、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用电、动焊、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隐患,加强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易发安全事故的防范。各乡镇(街道办)、园区要配合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建房(特别是危房改造)的现场监督检查。

六是强化设施农业的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设施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用电线路维护,彻底排查用电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因用火、用电不善而引发火灾。要加大春季设施棚区巡查和管护力度,严格落实重点防范措施,避免因上坟烧纸、备耕烧荒、旅游用火等导致火灾的发生。在设施温室大棚生产过程中加强人身安全防范,要注意自动卷帘机、蓄水池的安全管理使用;要深入排查设施园区、养殖场(户)电路、电源、火源,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工作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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