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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9/2017-56467
  • 永安办发〔2017〕59号
  •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 永宁县安监局
  • 有效
  • 2017年12月04日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永安办发〔2017〕59号
时间:2017年12月04日 来源: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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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组织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今年12月1日是《安全生产法》施行3周年纪念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要求,现将我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在全努力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二、重点活动安排

   (一)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12月7日前,各乡镇、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

   (二)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各乡镇、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12月4日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12月4日上午,各乡镇、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在本单位驻地设置宣传咨询点,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县城杨和大街设置咨询点(团结路--胜利路,采取现场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介绍安全生产法治进展成效,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征集公众关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三)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四)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公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终身实行行业禁入人员名单;要坚持以案说法,采取专家在线访谈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组织新闻媒体集中跟踪一次检查执法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现场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研究、精心筹备,制定专门的活动计划和方案,保障人员经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品牌、营造声势。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要在永宁有线电视台开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撰写文章,营造声势,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三)加强总结提高。《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不断总结提高,并提早谋划明年活动,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各乡镇、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包其华   联系电话:0951-8021879)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银川市安委办,县委办、政府办,县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永宁县安委会办公室                  201711 29日印发。

 

 

 

 

 

 

 

 

 

 

 

 


附件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项目

数量

备注

开展现场宣传

场次,参加活动人次。

 

印发宣传品

种,份。

 

组织普法宣传

场次,参加培训人员人。

 

组织知识竞赛

场,参赛人数人。

 

制作展板

块。

 

在报刊杂志、网站设置专栏,刊发专题文章

设置专栏个,刊发专题文章篇。

 

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普法信息

条。

 

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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