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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我局决定举办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县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 培训种类
1、初培:未取得电工、电焊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和有证已过期的人员。
2、复审:持有2014年6月到期需要复审的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电工、电焊工作业专业知识及有关职业病防护。
四、 培训时间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30日,培训学习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
2、报名地点:银川大学培训中心(永宁县杨和镇新区鹤泉湖路口银川大学实训基地办公楼二楼221室)
联系人:高芳 联系电话:0951-8029606
3、培训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压电工作业人员800元/人、低压电工作业人员600元/人、防爆电气作业人员400元/人,融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500元/人,复审均为130元,以上费用均不含资料费,资料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五、报名要求
1、初培学员每人交4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复审学员3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近期基础体检表一份(县级以上医院)。
2、此次培训由永宁县安监局组织,委托银川大学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自治区安全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新证IC卡,全国通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学习。
3、未参加培训、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并责令离岗。
永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9日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本局局长、副局长。
永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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