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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21-119/2018-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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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监发[201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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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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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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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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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局机关各室:
现将《永宁县2018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18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我县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隐患,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工贸〔2018〕22号)的安排部署,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基础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核实,特别要准确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人数,排除非涉爆企业,做到辖区有关企业基础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落实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防止失控漏管。
(二)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积极自查整改隐患,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治理要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
1、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
要认真吸取近年来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继续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监工贸〔2017〕27 号)的要求,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突出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强化外包工程管理,严密防范有限空间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中毒事故。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底数、健全监管台账并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教育培训,避免盲目施救,造成事故等级上升。
2、继续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整治工作
针对我县实际,重点检查整治产生金属粉尘、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和纺织品加工粉尘的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十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继续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宁安监工贸〔2017〕26号)的要求,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采取现场及时清扫这种最行之有效又经济的手段加强现场管理,同时应完善其他自动化吸尘除尘设施设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隐患整改期间要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遏制粉尘防爆企业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彻底解决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遗留问题
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梳理,对标整改,重点要紧盯存在两类重大隐患企业的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立案的立案、该停产的停产、建议人民政府该关闭的关闭,不得“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对验收合格的企业,要加强监管,防止管理滑坡,巩固治理验收成果。
(二)检查内容
1.基础管理情况
(1)企业证照情况;(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记录台账、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情况;(6)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开展和运行情况。
2.粉尘防爆现场核查重点
(1)企业针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十大重点问题、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2)是否仍有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3)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现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作业终端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作业票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经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2).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
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存在交叉作业时,此案去避免相互伤害的措施;
8).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严禁盲目施救,避免事故升级。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为推进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监局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伟国(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徐 光(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赵晓东、汪光生、包其华
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办公室下设在安监局办公室,孙伟国兼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4月25日至5月25日).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对企业基础管理、自查整改、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及时下发到相关企业。
各工贸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对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查找和辨识风险点,与正在开展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相结合,利用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5月26日至7月20日)
1.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准确掌握辖区工贸行业涉尘防爆、有限空间企业基础情况,特别要准确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人数,健全一地一册工作,并对企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
2.对以往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进行再核查;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2017年专项整治期间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仍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限期停产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并难以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3.组织协调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本地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开展指导服务,认真开展会诊、整改、验收工作。对本地培育的样板示范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和指导,鼓励支持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实施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改造。要推广典型经验,适时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引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4.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统筹做好培训工作,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和“安全生产月”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和相关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水平,增强企业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能力。通过“现场会诊、课堂教学、企业观摩、会议动员”四位一体的形式,开展示范性专题培训或案例剖析式执法检查。
5.强化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完成各类材料及信息的收集报送。
(三)总结报送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报送全年工作材料,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实创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部署到位、督促指导到位、执法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使整治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把专项整治作为防范重特大事故重要工作措施纳入日程,加强指导协调,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分级负责、有所侧重原则,以执法为重要手段,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三)加强调度,及时通报。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明确责任,及时汇总本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抄送:银川市安监局,县委办、政府办,本局局长、副局长。
永宁县安监局 2018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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