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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永宁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永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与措施,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86号)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案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
分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此次整治内容要实现全覆盖,既包括软件资料方面,如证照、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人员培训教育、应急救援情况等,又包括安全硬件方面,如按安全设计进行建设、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安全防护措施、视频监控等情况,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涉氨制冷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情况。对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执行八大许可“作业票证”等制度落实情况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情况、特殊工种人员学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情况。
3.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别是石化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油气储罐区,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5.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特别是装备和完善罐区监测监控设施、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联锁措施情况,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是否设置紧急切断阀,罐区作业实行升级管理、全程监护,实行双人操作(一人作业,一人监督)情况。
6.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7.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
9.《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中明确的检查重点内容。
10.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新建项目设计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部署推动开展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工贸行业
1.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检查木质品加工、粮食饲料加工等粉尘涉爆企业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重点检查以下隐患点:
1)木制品加工企业典型隐患点
(1).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
(2).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
(3).喷漆工艺产生的蒸气和木粉尘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4).非封闭式除尘器未规范设置,除尘效果差,未规范清扫,导致作业环境累积大量木粉尘;
(5).干式除尘器未规范设置,未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6).除尘器落灰斗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2)粮食饲料加工企业典型隐患点
(1).斗式提升机未按规范设置打滑、跑偏等安全保护装置,未规范设置泄爆或其它有效的控爆方式;
(2).干式除尘器设置在厂房内,且未规范设置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3).在粉碎、研磨等工艺前未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或装置维护保养不到位,未能有效去除铁、石等异物。
2.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两类重大隐患(A.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B.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是否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重点装置设施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安监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管四函〔2013〕28号)、《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的相关规定。
3.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检查冶金、建材、造纸等生产企业和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是否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并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
企业职业健康
1.企业建立和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管理制度的情况。
2.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3.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4.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
5.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依法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6.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设置、运行以及维护。
7.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8.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9.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0.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情况。
2.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情况。
3.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情况,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4.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签署公布、修订、备案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情况,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情况,重点岗位制定发放应急处置卡情况。
5.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情况,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7.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情况,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先期处置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按照全县的总体安排,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执法阶段(7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惩治到位、教育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并开展好典型案例曝光、检查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下旬)。认真总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分析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推进建章立制,固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向深入。
五、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大检查深入扎实开展。
1.按照百日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真检实查、动真碰硬,把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强化监管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1. 抓好企业自查自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严禁“首查不罚”、从轻处罚和久拖不办。
3. 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在专项整治期间集中曝光一批(次)。
4. 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1.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加大对各单位经验做法的宣传和反面典型集中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落实宣传报道责任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企业单位,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必须曝光。
2.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公布实施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查处群众的每一起投诉举报,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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