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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永宁县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永安办函[2026]7号),通过广泛征集、个人申报、单位确认、审核汇总、审议公示、研究审定等,现将第一批永宁县应急管理专家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一、公布的专家要严格遵守业道德,严格工作纪律,遵守回避制度,保持廉洁作风,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积极响应调用工作,并认真完成;在所属专业(领域)内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及时向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合理化建议;专家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向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备案。专家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专家抽调使用并提供便利。
二、加强在使用过程中对专家的管理,并通过及时进行客观评价和反馈,在确保适用的前提下逐步提升随机抽取调用比例;为专家完成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关安全保障;为专家管理和专家动态调整提供支持;要根据专家使用情况,强化专家考核和管理,适时提出动态调整建议,推动提升专家服务保障能力。
三、可结合工作需要从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名单、永宁县应急管理专家库人员或其他渠道调取使用专家,按照“使用、付费、考核、管理”的实现闭环。在日常监管中,从企业(单位)的安全设计、论证、预案、报告、制度、管理等检查中发现库内专家以及所在单位委派或自行参加的检查评估评审中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的,及时报告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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