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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627315M/2023-0009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28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2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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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年228

公示单位: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事项

处罚决

定时间

处罚

类别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

金额(元)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1

宁夏博众钢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023.2.20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宁应急罚〔2023〕49号

5000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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