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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627315M/2023-00026 文  号 永安委发〔2022〕4 号 生成日期 2022-08-02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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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成果,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八大工程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死亡率事故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之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落实。

1.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持续发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产安全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推动各单位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县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县委组织部、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持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在县内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加强专题辅导,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生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全力推动实施《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积极探索安全治理新路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研究探索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永宁实践,努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着力构建全社会、全要素、全方位的治理模式,加快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从事后调查处理向源头治理转变、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系统治理转变,全力推动《永宁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筑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地。认真贯彻《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把履责情况、城市安全发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党委组织部、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分工负责)

6.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细。编制起草《永宁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印发实施,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细,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死角。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综合运用督查协调、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考核巡查、警示曝光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强化基层监管,督促居委会、村委会落实安全生产报告义务,打通安全生产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安全管理不严格、事故易发多发或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强化应急处理基础工作。(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8.健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县安委会、安委办工作职责,强化县安委会统筹决策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研究重要议题,会商重大事项,解决难点问题。严格县安委办联络员会议制度,完善部门会商联动、风险研判和安全保障机制,强化协同会商、信息共享、现场救援,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聚焦“三个责任”,健全行业领域监管机制,严格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各类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和行业部门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县安委办会同县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督导行动。

9.全力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以及突出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积极推广好的经验,推进新的突破,形成制度化成果。聚焦尚未破题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精准施策,紧紧围绕有效防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巩固我县“1+2+1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成果,切实从根本上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难点、重点、痛点问题。要持续强化清单化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严格落实工作专班职责,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10.强化重点时段安全整治。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和惩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严格大型活动管控,针对两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加强明查暗访,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强化风险防控。(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四)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1.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重点排查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类问题和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三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推动构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机制。坚持全领域全过程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建立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硝化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风险管控,实施精细化工安全整治“清零”行动。对2019年以来历次督查检查、专项治理、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面实施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深化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实行“一企一策”。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推动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重大风险。(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商投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12.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治理。严格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城镇燃气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排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城镇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扎实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评估、体检工作。严厉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燃气管线违章占压、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流于形式、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推动构建燃气安全网络体系,共同推进各类燃气用户特别是沿街人员密集场所商业用户等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县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教体局、卫健局、文旅局、商投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13.突出防控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快递物流车辆治理,严格重点车辆风险隐患“清零”制度,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电动车违章行驶等行为。持续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意见》,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扎实开展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违法行为整治。(县委政法委、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14.突出防控建设及市政领域安全风险。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污水管网、市政消火栓等市政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公寓(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开展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水务局、商投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15.突出防控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整治督办。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聚苯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商投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16.突出防控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强化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旅游、农机、院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稳控安全形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发改局、文旅局、卫健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17.突出农村公共领域安全风险。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强化行业管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明确并落实民宿、农家乐、农村饭店及村民自建经营活动用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层监管责任,强化农村房屋安全、农村道路安全、农村水利建设安全、农业(港菜基地、养殖场等)安全防范、农村煤改气、农业机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领域排查整治。(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水务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五)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8.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区、市互联网平台、智慧城市和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面升级,提升通信保障、远程会商、辅助决策、预警监测等能力。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系统全面升级,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整合水利、消防等部门数据,实现事故信息报送“一张网”、指挥调度“一键通”、应急管理“一张图”。充分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报送的定时化、智能化。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和“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探索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信息化监控平台,有效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县委网信办、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局、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19.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继续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快推进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措施,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等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加快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持续开展危化企业(含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系统排查治理突出问题隐患。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及先进适用装备应用,加强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网络通信、精准定位、模拟仿真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的探索应用,运用机器人等现代化装备在危险场所、危险岗位、危险程序中开展信息侦查。加快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两客一危”领域的应用,实现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等,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县科技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园区分工负责)

20.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化工园区(集中区)外不再批准新建危化项目。健全完善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剧毒气体、硝化等高危工艺和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项目,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开展示范公路创建,持续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持续深入开展冶金、化工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做好源头防范。(县委政法委、发改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21.推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全县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分级、分行业、分领域的风险辨识评估,绘制风险空间分布图,明确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部门和单位。推动社会单位接入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智慧监管,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城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县委网信办、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自治区、银川市修订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启动修订《永宁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进一步理顺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完善问责体系,严肃事后追责。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分级分类监管。支持引导社区(村)开展风险隐患报告、排查和治理,组织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2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提质扩面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强评审过程管控,确保评审质量。深化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机融合。加强涉及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标准和安全规程的制定修订,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应急管理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园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4.加强应急救援高效化建设。持续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紧密围绕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健全完善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制修订、备案和演练。统筹指导园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覆盖、政企联动、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按照“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危化品、油气管道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探索建立以消防部门为主体、乡镇街道消防队伍为补充、企业消防队伍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打造企业“2公里灭火救援圈”,指导区域内企业以2公里为半径,签订联防联控协议,结成消防“联盟”。(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2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鼓励安全管理人员进修安全管理知识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全面开展班组长等安全轮训,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探索通过安全技能竞赛、应急演练、主题宣传、应急志愿者下基层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部、县工会、团县委、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26.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持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保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范围。持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制定《永宁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立企业内部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加强企业“红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27.大力营造安全发展浓厚氛围。利用和美永宁等新媒体,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健全完善公众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共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懂安全、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工会、公安局、卫健局、交通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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