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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应急发[2021]40号 生成日期 2021-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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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执法大队:

现将《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工作方案

各室、执法大队:

按照《关于印发永宁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妇儿工委发〔20211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妇儿工委终期评估组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将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增强妇女儿童防灾减灾和安全意识,促进提高妇女儿童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现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和福利水平,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妇女规划的基本原则:坚持妇女全面发展原则;坚持男女平等发展原则;坚持妇女协调发展原则;坚持妇女参与原则。

儿童规划的基本原则: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坚持无歧视原则;坚持儿童参与原则。

    三、涉及领域

“儿童与安全”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紧紧围绕“两规划”工作职责,为提高全县妇女儿童防灾减灾救灾意识,以每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充分借助短信、微信工作群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加大消防安全、防灾救灾减灾、交通运输等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及妇女儿童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能力,促进提高妇女儿童自救互救能力。

    (二)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构筑保障妇女儿童生命财产安全基础

1、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出台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分层级、分行业、分地域组织编制多灾种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应急预案,形成覆盖各乡镇、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完善预案备案程序,推动应急预案不断向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无缝对接,提升应急演练的质量和实效。

2、建立监测预报预警合作机制。通过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深入合作,畅通信息传输渠道,逐步实现各类自然灾害监测数据、灾情灾害风险信息共享共用,及时向公众联合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和信息员多员合一,共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为指导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响应联动打下基础。

3、加强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建设。立足提升救援队伍装备水平,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制定全年应急装备配备清单,配备一批救援设备装备和个人保护器材。依托落实项目建设扶持政策,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物资储备、调运、更新运行机制。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得到提升,达到三级以上应急避难承载能力。

4、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投入等方面的主体功能,加强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配备,优化专业、半专业救援队伍布局和资源配置,形成专业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5、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开展地震演练、森林草原防火演练、防汛抗旱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严格值班值守。在重点节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信息,做好各类灾害预防,有效处置各类事故信息。

7、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重点节日、重要时段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类隐患点、隐患区域进行调查、监控,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落实,责任早明确、防范早准备。

(三)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

1、认真开展灾情核查和救助工作。对春荒、汛期、冬季等重点时段各乡镇自然灾害情况进行核查统计。积极争取区厅和县财政支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向各乡镇发放应急救助资金和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2、开展应急救援。对发生的各类事故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及时挽救群众的生命,保障妇女儿童生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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