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原永宁中心敬老院2号楼(邮编:705011;联系电话:0951—8021879;传真:0951—8021879;电子邮箱:ynxajj705011@126.com)。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做到了程序公开,运作规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主动公开应急管理发布19条;安全生产领域发布33条,“双随机一公开”发布11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5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4条;重点领域公开49条;“两微一端”新媒体信息共发布940条,其中微博发布55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83条,公开面达100%。
2.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2021年公开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5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条、行政处罚公告2条、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信息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全面梳理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签发文件必须在发文稿签、发文登记本上注明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在政府公众网公布。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制度进行各种媒体的信息公开。
(四)政务公开平台运行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由永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微博等,同步对外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1.政府网站。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编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解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热点回应、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行政处罚、规划计划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知悉。
2.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永宁电视台、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美永宁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应急管理局重点工作动态信息。2021年,应急管理局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83条、微博发布信息557条。
3.传统媒介。设立政务公开栏,并结合电子屏、宣传横幅等,帮助群众、服务对象及时了解应急管理热点问题,不断拉近部门与企业的距离。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成立了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亲自抓,主管副局长具体抓。局综合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专干,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2.规范工作机制情况。编制了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程序、有计划开展。
3.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情况。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平衡,安全生产方面的多,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减灾救灾等自然灾害事件方面公开的比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将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一方面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有关规章制度提供一个规范性的文本,另一方面也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行为准则,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重要保证。
二是不断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方面的问题,认真登记,及时安排有关股室人员现场调查核实,限期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让群众满意。
三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通过简报、信息、新闻媒体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开展2021年“政府开放日”活动。2021年9月,举办了以“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部分应急管理专家、服务对象、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和媒体记者等25人参加。代表们就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市政消火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建言献策,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针对代表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政府开放日”活动提高了应急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了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取得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制定了永宁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永政发〔2021〕26号)要求,推进我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了《永宁县“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并与《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有关国家专项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永宁县“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过程中,县应急管理局请示县司法局进行了法制审核,县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印发。2021年12月,《永宁县“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