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宁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永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内容涉及应急管理局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电话、邮箱地址;应急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工作动态、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方面内容。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内容涉及政策解读1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安全生产9条,财务预决算公开信息共5条,其他21条,公开面达100%。
2.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公开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条、行政处罚公告8条。
3.2023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市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监督和支持应急管理工作,9月21日下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了以“精准发力,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
活动邀请部分安全生产领域专家、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各界代表到德锐斯创业园苗圃区进行实地观摩,由负责人带领大家参观企业基础实施、企业文化,并指导观摩企业安全自检活动。同时组织群众代表在永宁县德锐斯创业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详细介绍了本单位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开展等情况。与会代表就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公众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针对代表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县应急管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签发文件必须在发文稿签、发文登记本上注明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在政府公众网公布。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收到的留言建议、问题咨询及时转办答复,留言办理11条,公开答复4条,12345市长热线共受理群众咨询事项70件,均已全部办结,及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做好意见征集。征集调查意见7期,收到意见数量16余条,并将调查结果按要求公布。四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各种媒体的信息公开,由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上网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做好门户网站和“两微”内容管理,坚持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链接无效等问题。开展永宁县应急管理局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2次,规范微信群等建立和使用。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1.政府网站。应急管理局把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网站维护,编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目录、《条例》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解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热点回应、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行政处罚、规划计划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知悉。
2.新闻媒体。应急管理局充分利用永宁电视台、政务微博、和美永宁等新媒体平台,由专人负责发布应急管理局重点工作动态信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全面解答群众疑问,正面引导舆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23年,应急管理局微博更新247条;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9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永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二是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充实、完善,还存在栏目单一、公开的信息量不够丰富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应急管理局将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联动机制,由各职能科室将需要发布的信息主动报送政务公开专干,在信息形成当周完成发布。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创新能力,提升信息发布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进行公布。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65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21879;传真:0951—8021879;电子邮箱:ynxajj7050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