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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9/2021-00010 文  号 永应急指办〔2021〕1号 生成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应急管理联席会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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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落实各部门应急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现将《永宁县应急管理联席会商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丁心联系电话:8021879)

永宁县应急管理联席会商制度

一、联席会商主要内容

(一)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学习传达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推进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

分析研究全县自然灾害事件形势和特点,总结处置事件中的经验教训。

根据联席会商会议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

)研究提出加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协商解决全县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其他需要解决的事宜。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联席会商会议由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为联席会商参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商会议。各成员单位原则上至少需分管领导参加联席会商会议,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商会议联络员。联席会商会议事务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商会议在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下开展。

(二)联席会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应成员单位要求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不得缺席。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时,可请县政府领导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商会议议题由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后提前告知各成员单位。重点为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四)联席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联席会商会议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县应急管理指挥部有关领导。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审定。

(五)联席会商会议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六)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商会议的作用。联席会商会议成员或联络员需要调整时,有关单位应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事宜由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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