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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9/2021-0005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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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室: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信息是领导决策的依据之一,是反映机关工作的窗口。政务信息对各级党政机关掌握情况、  科学决策和进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及时为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各级领导提供高质量的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工作机构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具体信息的搜集、整理、联络及局机关信息载体的编发工作。 

2.局机关各室、执法大队应明确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报送和日常工作。

二、政务信息的内容  

1.应急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在不同时期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日常工作动态。

2.上级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颁布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机关及本局安排的各种调研活动情况及调查报告、调研材料等。

4.需要向上级报告的重大事项、突发性紧急事件、各乡镇、各部门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5.其他需要反映和通报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三、政务信息的来源及收集

1.各室、单位指定的信息员应做好本单位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2.局长、副局长要推荐或指定分管科室,每月提供2条有分量的信息。从全局工作角度全面反映情况和问题。

3.机关各室每周要结合业务工作中心和调研情况提供至少2 篇有价值的信息材料。

4.办公室要根据不同时期、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对信息的需求情况、发布“信息要点”或直接与有关科室联系,收集信息。

四、政务信息质量要求

1.应急管理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有时间要求的要按时报送。

2.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法规措施和调研活动,有关单位应在会议和调研活动结束后或政策法规措施出台后 1-3 日内报送有关材料。

3.对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要在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随时反馈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4.报送的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文字简洁、用词恰当有关数字要准确、清晰,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5.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材料要按其内容分轻重缓急进行严格筛选,发出前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呈局领导审签。

五、信息工作奖惩

1.办公室对各科室、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及我局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汇总、通报。

2.对报送信息质量不高、未完成上报信息任务的科室要进行批评对报送信息质量高、被上级部门采用多的科室要进行通报表扬并对信息员进行适当奖励。

3.局办公室要定期对全局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年终要写出全面总结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印发全局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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