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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目标,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竞聘择优的原则,建立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城管工作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城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改革目的
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捋顺单位人事关系,建立适合单位人员特点的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的人事管理机制,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推进城管工作蓬勃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张永忠
副组长:伍炳乾 王 瑞 刘志刚
成 员:曹小平 张 超 冯瑞强 陈 利
汪晓龙 任丽红 刘 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瑞兼任,具体负责岗位设置的调配,岗位竞聘、考核等工作。
四、岗位设置与职责
按照城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单位工作任务内设12个队(室)、中心。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各队室的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及人事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起草、收发文、登记、传阅和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局各项重要会议安排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局公章、介绍信的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负责局人事档案管理和机构编制情况的管理运行;负责办理职工的聘任、调动、晋升、转正定级、离退登记、劳动合同、奖惩、工资调整、核定及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网上投诉及咨询答复;抓好门卫和保洁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全局妇联、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全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困难职工慰问等工作;加强对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财务室,具体负责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单位日常财务核算工作,核算各项收费收入、支出票据,发放职工工资,缴纳办理职工各项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水电费,编制部门预决算报表以及其他各类报表;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2.党建办公室。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负责组织全局党建、政治、时事学习,定期筹备召开中心组理论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收取党费,做好全局党员职工阵地建设、共青团、工会、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网信办,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督促落实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全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单位上传政府网站文件的审核管理,组织开展网上评论工作。指导、检查、推动各队室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统筹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执法监察室。负责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督察、监督和量化考核工作,建立执法督察长效考核机制;编印有关督察动态、通报;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仪容仪表、作风纪律进行监督、纠察;负责对督查过程中查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负责对全局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政策法规室。研究制定局机关城市管理方面管理办法及政策性文件,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执法活动的法律业务指导,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委托应诉等工作。承办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案件工作;负责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的使用;负责处理各类投诉案件,做好信访、督办、转办案件的落实;制作各类执法案卷及执法案卷的组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局平安建设、社会综治、信访接待等工作。
下设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受理采集员、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信息,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确定专业部门及时进行派遣,协调重点、难点的综合治理问题;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档案;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现状及各区域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做好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智慧城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创建办。具体负责爱国卫生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地方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察监督各部门、单位共同完成爱国卫生任务;制定全县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考核(包括巩固创建卫生城市、城市综合管理长效考核、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和卫生先进单位等相关工作)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县“五城同创”工作,制定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亮化、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监察和考评;通报考核结果,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承担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6.后勤保障办公室。具体负责单位车辆、食堂、固定资产、公厕等管理工作。车辆管理方面:负责单位所有车辆的信息登记造册、车辆加油、燃油核算及油耗核定、维修登记及统计、车辆保险及年审工作。食堂管理方面:负责单位食堂日常管理,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饭菜质量、环境卫生,并负责为县城环卫分装、配送早、中餐工作。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负责单位日常生活物品、城管环卫服装的采购、入库、出库、发放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核销等工作。公厕管理方面:负责全县公厕管理,及时巡查公厕卫生及人员在岗情况、公厕设施损坏及运转不良情况,及时维修保持公厕正常使用。组织、协调完成单位重大活动中涉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7.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县各类执法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城市管理职责,同时执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下设县城中队,负责贯彻执行自治区、银川市市容管理各项规定,负责日常巡查值勤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方面违法(章)行为,整治规范店外经营、流动摊点、乱堆乱放、非机动乱放等违章现象。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管理县城各街道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以及监督检查工作;现场勘查审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临时占道经营,对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县城区域道路两侧建筑物墙面、楼顶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未按审批要求进行设置的和已审批需要变更没有办理手续擅自设置的进行制止;对户外广告粗制滥造、破损、陈旧、脱色的,责令限期改正、修整、拆除,并进行处罚;负责监督管理、清理辖区乱贴乱画、乱涂乱写、乱刻乱画等违章现象;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食品安全的监管,清理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县城内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下设渣土规划中队,负责对县城范围内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签订各类建筑工地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渣土、商砼运输车辆管理。依法对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查处;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章建筑、施工现场(含拆迁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负责查处挖掘、损坏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对市区内建筑工地渣土及拉运渣土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下设望远中队,负责望远地区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城乡街道店外经营、乱贴乱画、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门前三包”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乡街道内门头牌匾的设置、规划、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望远地区内便民摊点管理工作;依法对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查处;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章建筑、施工现场(含拆迁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负责查处挖掘、损坏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对望远内建筑工地渣土及拉运渣土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8.环卫调度中心。全面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城市管理职责。负责全县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垃圾兑换、餐厨垃圾监管、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更换、全县路灯维修管理等工作。
下设环境整治办,负责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方案;负责各乡镇(街道)、部门上报的有关环境整治工作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及时向市、县上报工作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县环境整治督查工作,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局环境卫生死角的整治及环境整治工作的总结、销号、预安的汇总、整理、归档。
下设园林办,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主要负责城市树木、林带修剪养护和公园、广场绿化亮化等管理工作。
下设望远调度中心,主要负责望远地区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路灯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地下管网等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配合县城做好望远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公园广场管理中队。制定公园广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并监督实施,对公园广场管理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公园日常巡查,负责在公园广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和配合工作,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湖泊进行水质检测,定期对公园树木、草坪绿化景观进行修剪维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南市场、永红便民市场管理。联合南桥商贸中心管理办公室做好南市场的划行规市、占道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南市场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做好南市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等管理工作。
11.物业办。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我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对物业企业实施监督、指导,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正常运转,指导物业企业开展住宅小区创优达标工作。负责做好物业企业资质申报及年审的审核及初审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维修基金使用申请的审查和转报政府审批,并通过监督检查掌握资金使用情况。接待处理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项目办。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廉政建设。负责施工资料和档案的归集保管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和规划、建设、消防、质监、安监、检测等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和施工现场审计、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工程检查验收等工作;做好有关工程的索赔、纠纷、诉讼等工作;施工现场发生的小额变更,会同审计、监理等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签证;对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照建设程序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帮助办理工程建设各种证照,协助组织施工图会审,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结合工程项目的进展,同步协调各种规划管线的实施。负责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处理,负责项目技术管理的过程控制与监督考核。每月编制上报建设进度月报表,及时办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签批预审手续;协助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项目完工后,协助组织交、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结算及结算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做好工程的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设计中重大变更等重要事项。
五、人员配备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人员配备如下:
1.综合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财务主管1名。
2.党建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网信办主任1名,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主任1名
3.执法监察室。配备主任1名
4.政策法规室。配备主任1名
5.创建办。配备主任1名
6.后勤保障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7.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配备副大队长1名,县城中队长1名,渣土中队长1名,望远中队长1名。
8.环卫调度中心。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1名,园林办主任1名,望远调度中心主任1名。
9.公园广场管理中队。配备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
10.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1.物业办。配备主任1名。
12.项目办。配备主任1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改革工作是深化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区、市、县城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队室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通过教育和宣传,增强干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2.顾全大局,正确对待。全局干部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摆正个人位置,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以良好的心态面对人事改革,用良好的素养接受选拔。
3.严明纪律,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凡违反规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担任队室负责人资格。同时,现任各队室负责人要认真履好本职,对不认真履职的,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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