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640121-126/2018-75092
  • 永城管发[2018]187号
  •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 有效
  • 2018年08月02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城管发[2018]187号
时间:2018年08月02日 来源: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

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自7月下旬开始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查治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城管局属辖区职能划属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共水域安全、消防、特种机械车辆、电器设备等重点领域。

三、重点工作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门队室要在7月底前组织召开一次加强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专题会议,对照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方案和通知,深入分析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紧扣“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防范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队室按照职能划属和相关方案安排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要交通节点重点对学校周边、市场门口流动摊贩、店外经营等查处和劝离,缓解因华电施工造成的交通压力。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商贸流通市场人民公园宁和广场、四角公园、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巡逻检查、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路经营的市场在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城乡公共设施:重点检查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各类公共休闲器材、渣土堆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合法合规;渣土堆场防坍塌、防滑坡措施是否到位;供气管线防占压、防施工破坏等措施是否到位;电力系统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特种机械和电器设备突出对挖掘机、装载车、各种洒水车、喷雾车、园林割草机、电锯、各类电气设备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格培训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机械操作说明使用,严控安全隐患。车辆安全:暑期高温使用车辆禁止在车辆驾驶室内存放聚光发热、易燃易爆物品,司机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路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电瓶车电瓶有无鼓包漏液等现象,各责任队室组织维修人员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排查安全隐患,驾驶电动车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使用、安全驾驶。

   (四)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把防控安全事故作为执法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排摸重大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执法重点,文明执法、依程序执法、依法执法,认真吸取城管局6.14”和“4.18事故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五)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0号)和石泰峰书记、咸辉主席、刘可为副主席批示要求,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同时加强闽宁镇、玉泉营等乡镇危房排摸,泄洪沟的整治、排雨系统的疏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完善预警手段,充分运用气象、地震、水文、地质灾害等部门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利用广播、电视、城管执法通、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要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对重点地区救灾物资调配,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全力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严格执行高温期间相关作业要求,严防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强化一线工作人员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蚁虫蛇鼠等动物叮咬,做好合理安排或调整工作人员的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四、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4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底前)。局属各队室要按照属地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各队室负有安全监管的人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督促制定并实施本队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队室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点及隐患进行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二)强化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9月)。一是各队室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队室负责人和安全员牵头组成检查组,集中排查整治本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辖区内高危企业、商户要做到检查全覆盖;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联合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和个体商户。 

(三)强化督查,整治提高阶段(1030日前)。一是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城管局安监组”8月中旬开始,要持续对各队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及时解决协调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效果。二是城管局安监组10月旬开始,对各队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18年各队室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的10%)。

各队室请10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城管局执法监察室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队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网格化的任何一个节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分管负责人要履行好职责,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

(二)做到统筹兼顾。各队室要把深化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等工作结合起来,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三)宣传整治成效。各队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城管执法通、互联网等媒体,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该曝光的要坚决曝光、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