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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26/2018-89413
  • 永城管发[2018]240号
  •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 有效
  • 2018年10月19日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费清缴方案的通知
永城管发[2018]240号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来源: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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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宁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10月12日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

处理费收缴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永宁县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好2018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根据全局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对永宁县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居民按标准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要求应收尽收,完成额定220万的收费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核算工作,成立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

 长:    城管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闫金保  收费队队长

蒋永萍  女子中队中队长

 员:    马晓宇  宋莉莎       沈建新

   王利君           石婧婧

            曹学芹  赵学玲  何君风   乔红侠

    刘凤琴  屠小红   杨丽芬  季淑红

王新亮      陆秀娟   王永玲  龚月梅

杨希玲           王思琪  方彤辉

   张晓瑞           王橹尧

马利军  

全体收费人员分两组开展工作,闫金保一组10人,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及老旧小区垃圾处理费收缴,蒋永萍一组30人,负责全县有物业公司住宅小区居民垃圾处理费收缴。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本次收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体收费队员务必高度重视,开展收费同时做好广泛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配合做好收费通告、方案的印发工作,政策法规室负责联系电视台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工作。

2.全面收费阶段(10月21日—12月10日)。由王瑞副局长牵头,闫金保、蒋永萍负责全力做好2018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保证征收范围内应收尽收,收费同时做好入户登记,建立详实的收费名册和信息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收费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汇总工作制度。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收费结束后由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8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完成情况,对长期拖欠、逃避、拒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商户、居民报请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并申请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

四、工作纪律

1.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本次收费工作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决策,全局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收费工作,对历年未缴纳费用住户及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年底前完成220万非税收入任务。

2.依法收缴,严守纪律。全体收费人员上门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时必须按要求着装,配带工作证,最少两人一组上门征收;收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严格收取费用,不得私自随意减免征收,同时务必保管好单位票据,财务室负责配合做好票据核查、资金核算工作。

3.落实责任,明确奖惩。严格压实收费责任,根据每组分配的收费任务,年底对各组收费人员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比,收费数额完成核定任务量的小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收费工作不积极、未完成核定任务的小组和个人由党组会议研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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