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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8/2021-00073 文  号 永综执发〔2021〕34号 生成日期 2021-12-09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修订《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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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永宁县综合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开展本单位监管领域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县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权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综合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勇强

副组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杨平德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赵宝权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  王  瑞

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王晓凤

成 员:各队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206室),由杨平德同志兼主任,具体负责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部署以及信息上报收集等有关工作,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行业领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7日前)。局、队及时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启动部署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队室要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局机关要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队室要做好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工作,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事故“0”发生。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本单位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局、队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办公场所、食堂、库房等场所要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尤其是对单位内部水、电、气进行重点检查,查看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暖气漏水等安全隐患。执法大队要定期对食堂内部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队室:局、队办公室

(二)开展市容市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对商户的宣传,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采取“三定”管理模式,加大对县建成区沿街商户的检查力度,禁止商户门前乱推乱放杂物和私拉线路进行充电。特别是门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对检查中发现商户门前乱推乱放杂物和私拉线路充电的行为,要立即督促整改,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二是加大对流动商贩占堵消防通道检查力度,发现占堵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对屡次不听劝阻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共享电动车和自行车占堵消防通道要及时规范摆放,避免消防通道被占堵。

责任队室:执法大队

(三)开展水系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要积极联合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开展巡逻检查及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执法工作,对水系垂钓人员要开展劝阻和教育工作,防止垂钓人员在水系使用明火点燃周围芦草,引发火灾事故。

责任队室:执法大队

(四)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一方面针对本单位行业领域内火灾高发区域、高发场所、高发时段和致灾原因,精准开展消防法治宣传、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县建成区沿街商户、水系垂钓人员以及流动商贩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查改身边火灾隐患,不断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另一方面

要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充分利用电子屏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发布消防安全信息,提高群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责任队室:局、队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队室要充分认清今冬明春防控与冬奥会、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时间重合、任务叠加的特殊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组织实施。

(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队室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联合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职责,与各部门形成合力,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局、队值班值守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县委办、政府办以及应急管理部门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并填写值班记录,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出现人员脱岗现象,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汇报,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队室请于12月10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推进情况、动员部署情况、消防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报送至局机关办公室(205室)。从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2日报送纸质版今冬明春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邮箱:ynxzhzfj@163.com。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1559538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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