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28/2020-00019 文  号 永综执发〔2020〕17号 生成日期 2020-06-18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为切实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我局行政执法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法办发〔2020〕11号)的要求,在全局上下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城管综合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倒逼整个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局在职在编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

三、整治重点

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针对2018年以来出现的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和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依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法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深入,未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公布执法事项,未落实到岗到人。

2.未根据实际情况、改革发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

3.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5.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置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不力。

6.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未对执法案件进行整理分析。

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

7.执法主体不合法(辅助人员执法),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未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8.应予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违规立案;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调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裁量基准运用不适当,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执法问题。

9.未按要求对接运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文书不完备、不规范,执法节点记录缺失或记录不准确。

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的问题

10.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未对外公布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11.执法过程中未依法告知管理相对人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

1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3.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4.未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履行行政赔偿责任。

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5.工作“慵懒散慢”,不担当、不作为,衙门作风、特权思想,懒政怠政。

16.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工作质效差。

17.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18.执法风纪不正、形象不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

19.执法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发、年检、注销执法证件。

(五)执法过错追责方面的问题

20.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严格,未开展执法岗位职责考核评议,对执法中队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未进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

21.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不健全,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未严格依法追责,特别是对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应诉败诉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不及时、不主动、不积极。

22.执法监督不严格、不常态,未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开展案卷评查,未及时纠正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安排部署阶段(5月)。局里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范围、内容、步骤和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

自查整改阶段(6旬至10)执法大队对照专项整治的5个重点,对2018年以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区市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案卷结合起来,按照《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规范执法案卷。6月1日起按照新模板中的执法文书开展执法工作。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10月10日前,按照自治区本系统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职权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向社会公布执行情况,抄送县司法局。

巩困提高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局里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督促执法大队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做到对帐、核帐、销帐,确保整治效果。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建章立制,形成行政执法与监督长效机制,把抓好制度落实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巩固专项整治效果的重要标志,有力促进我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邵永胜任组长,吕正芳、张永忠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法规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并将此次活动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机关管理、业务工作等同安排、同落实。 

严格监督检查局里采取听取汇报“总体看”、查阅卷宗“评评看”、调查走访“现场看”、执法责任“回头看”等形式,了解掌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基准、执法责任追究等执法与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找准查清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纪检组处理,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抓好宣传总结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协调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好做法、宣传好经验,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创新亮点等工作信息,9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及《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10月10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