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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8/2020-0005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12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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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永创城指挥办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加强银川市校园周边整治的实施方案》(银综执发〔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一高三化”城市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加大对校园周边区域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主体明晰、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体系,推动形成“1+N”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模式,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稳定有序,合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公共秩序管理,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决定成立永宁县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邵永胜  综合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何    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潘志勇  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宏虎  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宝权  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张永忠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马飞志  教育体育局综治办主任

            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

张学伟  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科主任

                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中和执法队

工作人员

各辖区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张超同志负责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落实工作任务。

三、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取缔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非法经营的游商、无证摊点。全面清理查处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外经营等违规行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周边环境卫生。

2.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食杂店的日常监管,尤其是校园内食品店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各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店的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销售低俗包装的食品,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环境井然有序。

3.彻底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KTV、游戏厅和台球厅等娱乐场所,坚决禁止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4.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假文凭、乱招生等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提供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5.查处校园周边店面外溢和占道堆放等行为;全面排查学校周边妨碍交通的摊点杂物、乱搭乱建行为。依法查处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堆放物料等行为,对学校周边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整治,学生自行车一律入校停放,有效保障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6.大力开展学生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工作模式,学校作为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上报,相关部门及时开展相应的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7.规范设置校园周边垃圾分类箱(桶),方便垃圾定点、分类投放。

(二)整治标准

1.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2.学校附近各类占道摊点予以取缔,整治、规范出店经营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3.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文具店持有效证照经营,无“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无低俗玩具或不良出版物。

4.学校附近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5.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6.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联勤联络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严格管控,不在墙壁、电杆上乱涂乱画、不随手乱丢垃圾,自行车一律停入校内。

四、责任分工

教体局: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组织、督导、实施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管。

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查处整治,重点在学生上学及放学时间段进行交通疏导,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法制辅导。

公安局治安大队: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各学校辅导员做好法制进校园工作,各辖区派出所协助做好学生上学及放学时间段的交通疏导,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法制辅导工作。

综合执法局: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制,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出店经营;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做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问题,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校园周边小饭桌、餐饮、超市、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销售食品行为。配合文化旅游广电局彻底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娱乐场所,加强各类经营场所的巡查。

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牵头组织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音像制品放映、出租、零售等娱乐场所。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充分认识此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全面提升校园周边整体环境风貌,全力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标准要求。

二是狠抓落实,构建长效。认真梳理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整治力度,落实综合整治措施,发挥部门协作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专项整治,协作联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沟通联动、密切配合,通过互相监督、查找问题、立查立改的方式,落实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定人、定时、定岗,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定期联合执法,建立会商机制,努力营造和谐有序、安全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

四是强化措施,杜绝隐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校园周边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及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对集中整治各阶段情况要及时掌握汇总,重大信息及时上报,每季度最后一周将信息等相关资料及时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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