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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8/2021-00024 文  号 永综执发〔2021〕7号 生成日期 2021-03-10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县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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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县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县人大代表议案 意见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号《关于对县城泔泗路、县医院、上河家园等固定停车场进行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的办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精神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按照“百分之百见面、百分之百规范答复、百分之百按期办结、百分之百满意”的标准,严格做好办理工作,确保代表委员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提案顺利办理,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特成立《关于对县城泔泗路、县医院、上河家园等固定停车场进行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瑞负责该项建议办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建议的日常办理工作。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13709588585

三、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3月底前联系提案人,认真听取提案人关于提案的详细建议,征求提案人意见和建议。

2、第二阶段:拟在4月份初开展调查摸底工作,4月中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县城泔泗路、县医院、上河家园等固定停车场收费运营方案。

3、第三阶段:按照方案,结合永宁县实际情况,由价格主管部门对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请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听证会。

4、第四阶段:9月底完成提案初步答复意见,并邀请提案人现场检查,在得到提案人的满意肯定后,将正式答复意见按规定报送提案人并抄送县政府办、政协办。

四、工作要求

(一)重视办理工作。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理人员认真办”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并分阶段抓好落实。

(二)加快办理进度。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抓好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落实,并每月向政府办报送办理进度(韩阳,邮箱:ynxzfdcs@163.com)。

(三)强化办理质量。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邀请提案人调研、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与提案人面对面沟通,使办理答复做到有的放矢,取得实效,确保政协委员满意。

(四)规范答复文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提案办理结果及提案人反馈的意见起草初步答复文件,答复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办理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投资投劳情况要有详细的说明,答复文件要经过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呈送政协委员,同时按规定的份数抄送县政府办、政协办。

附件:1.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建议、意见案由

      2.办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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