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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6294095/2022-00014 文  号 永综执发〔2022〕10号 生成日期 2022-04-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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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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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便民利民惠民”原则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按照创城工作提速、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提高的工作要求,以《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动员合组织全系统以及行业领域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拓展文明城市创建内涵,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改善综合执法服务质量,使城市治理更加规范、环境卫生更加整洁、公共秩序更加有序、生态环境更加好转、居民素质有效提升,努力打造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

一、全面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1. 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党员教育必修课,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面向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协调联动、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推动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3.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作用,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基层一线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加强教育实践。按照《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永宁县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纲要>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电子屏、宣传展板等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移风易俗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相结合的教育工程,通过升国旗、入党等仪式传播主流价值,发放市民公约、市民文明手册普及文明礼仪规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县人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

5. 注重文化培育。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价值共识。培育勤劳节俭之风,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系列主题活动,抵制餐桌浪费、工作浪费、生活浪费等不良之风。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推广“光盘行动”等经验做法,在单位食堂设置“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温馨提示,推行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引导干部职工培育良好家教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等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深入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6. 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学习选树及宣传推介。慰问包抓村、共建社区困难道德模范,邀请道德模范出席单位组织的文艺活动,做好道德模范帮扶礼遇,树立好人好报、德着有得的价值导向。加强“身边好人”“感动人物”“最美人物”等各类道德模范的培育挖掘、评选表彰、宣传报道,在综合执法领域培育一批时代新人,集中展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风尚。

7. 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关于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实现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开展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8. 深入培育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利用永宁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和网络传播活动,深化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普及。用好和美永宁APP、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抓实网络公益活动载体和内容建设,不断提升线上线下活动成效。

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9.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持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10. 依法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健全依法行政源头、过程、结果监督体系,全面强化依法行政。深化综合执法“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向“群众零跑腿”转变。完善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五、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1. 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运用好法宣在线平台,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单位内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法制体系,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

12.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2·4”国家宪法日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安全、发邪教和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工作。

六、打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13.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发挥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14.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及自治区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等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与综合执法有机结合。做细做实诚信行业、诚信商户、诚信示范街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3·15”、全国质量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以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七、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5.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全面落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文明倡导和不文明劝导、曝光、处罚行动。全面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公共区域有明显禁烟标识。落实《银川市文明养犬条例》《银川市关于禁养犬品种的通告》,倡导市民文明养犬,遛狗牵绳,严禁饲养禁养犬种。

八、打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6.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缔校园周边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游商、无证照摊点和“黑网吧”。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

九、打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17.将城市管理触角延伸到小街小巷,切实把城市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运行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有效下沉,达到基层“一根针”撬动部门“千条线”,把街道社区作为城市治理的主战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8.抓好公路、河道沿线和城市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管理。严格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做好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等不文明现象的整治。

十、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9.健全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及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十一、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20.提升环境质量一是开展辖区内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围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爱国卫生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依照《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依法对典农河、西部水系等垂钓、游泳、野外烧烤及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治理。

十二、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21.加强组织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党组全年工作计划,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狠抓落实效果,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2.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和群众评价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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