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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6294095/2022-00015 文  号 永综执发〔2022〕10号 生成日期 2022-04-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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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2022年永宁县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永宁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点》及《2022年永宁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八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创城办发〔20221)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分析永宁县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对标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实施2022年永宁县文明城市创建八大专项行动,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永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特成立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杨平德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宝权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  瑞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晓凤   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成  员:局属各队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206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综合执法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各类会议;起草制定有关文件方案、综合材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赵宝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区域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加大老旧改造小区墙体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联合住建等部门,加大对老旧改造小区墙体外立面、其他物业小区违章建筑、私搭乱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排摸力度,健全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联合阳光社区、南环社区对在小区公共场所随意晾晒、私接乱拉、“飞线充电”、住宅小区饲养家禽、占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三是县城内主次干道以及小区门口占用消防通道现象进行巡查,发现有占用消防通道的流动商贩及时进行清理并督促进入市场经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责任领导:赵宝权

责任队室:局机关办公室、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二)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一是积极联合交警、交通部门以及共享单车运营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针对不同场所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分别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制作非机动车停放车位指示牌,有效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二是持续深化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治理行动,督促美团、松果两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科学、有序、规范投放车辆,按照“一盔一戴”要求为每辆共享单车配备头盔,安装号牌,并定期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校园、医院、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管理,做到车辆有序停放,针对县城内共享电单车占用盲道、人行道、随停随放、不按规定停放等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

责任领导:王

责任队室: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深化文明养犬行动,严格落实《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银川市关于禁养品种的通告》。一方面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与社区管理人员组建社区文明养犬工作小组,针对社区内违规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遛狗不拴绳、犬便处理不及时等违反文明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劝导。同时对业主的养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另一方面将永宁县杨和二期小区(南环社区)打造为文明养犬示范小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切实引导社区居民特别是养犬人士遵守规范。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和流浪犬抓捕专项行动。通过流动设点方式,开展咨询回应、信息登记、芯片植入、卡片领取一条龙服务,营造良好的文明养犬氛围。

责任领导:王

责任队室: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加强餐厨废弃物科学处理。一是按照“集中统一、高度重视、长效管理、巩固成效”的原则,对永宁县(含各乡镇)所有餐馆、学校、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泔水)进行统一收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巡查监督管理,有效规范餐厨垃圾管理收运处置工作,并实行上门“叫醒服务”,单独收集餐厨废弃物,杜绝与生活垃圾混放。二是加大餐厨垃圾执法巡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收运车辆、非法加工餐厨垃圾窝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王

责任队室: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对学校周边无照经营的食品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非法小广告、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章现象进行综合整治

责任领导:王

责任队室: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文明城市创建是提升城市品质、城市品位、城市形象,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各队室要扛起政治责任,初心不改、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持续以饱满的热情、一流的标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我局各类宣传阵地,扩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面广泛宣传我局自机构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效、亮点,挖掘、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加大对综合执法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潜移默化中强化市民的文明意识。

(三)强化监督,抓实见效。为进一步突出日常监管力度,我局将把创城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机制,通过定期例会、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并将整改工作纳入队室年终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队室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工作进度等材料,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报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纸质版报送到局综合办公室206,电子版发至邮箱:ynxzh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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