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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1-09 索引号 640121-128/2020-00069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效力状态 有效

银川市渣土运输企业登记备案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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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银川市渣土运输企业登记备案条件及流程>的通知

链接:http://www.yinchuan.gov.cn/xxgk/bmxxgkml/scgj_2566/xxgkml_2569/zdgz_2580/201703/t20170310_228362.html

一、运输企业登记备案条件

1、依法设立登记,取得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2、具有与其公司经营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团队、人员配备;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和监测等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有渣土运输车辆固定专用停车场,场地要求整洁、规范、硬化(水泥或沥青),具有专用洗车设施,保证车辆干净整洁,净车出场;视频监控等配套设施完善;停车场面积不得低于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占地60 ㎡/台、老旧渣土车占地30㎡/台的标准,停车场使用权年限不得低于3年。

4、公司自有工程机械设备配套齐全,渣土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0台(其中新型智能渣土车不得少于5台);或不少于10台新型智能渣土车。所有车辆需符合《银川市渣土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

5、洒水冲洗车不得少于1台。

二、运输企业登记备案资料

1、申请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书面报告。

2、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印章)。

3、公司车辆明细表(车辆合格证号、发动机号、大驾号等)、相关手续及证件。

4、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5、停车场租赁协议。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三、运输企业登记备案流程

为有效推进登记备案制度,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为预登记备案。预备案由银川市土石方运输协会组织实施,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土石方运输协会组织专职人员对申请备案企业资格实施初审登记,将相关资料收集规整,向申请企业宣传相关规定、政策及新老车辆规范标准,同时协助申请企业规范车辆、场地等要求。

第二步为验收备案。申请登记备案企业符合相关要求后,向市城管局渣土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申请验收备案,市渣土大队联合市交通、环保、市场监督、住建、交警等部门对运输企业场地、车辆等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市城管局渣土部门向企业发放联审入户审批表,申请企业携带联审入户审批表到车管部门办理宁AZ专用号牌。所有车辆入户办理完毕后到市城管局渣土管理部门领取《建筑渣土处置证》,方可在我市从事渣土运输。


点击查看:关于《银川市渣土运输企业登记备案条件及流程》的制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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