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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综执发〔2021〕5号 生成日期 2021-03-08 索引号 640121-128/2021-00022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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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永宁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爱卫办发2021〕2号)文件相关要求,为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控烟意识,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无烟机关的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内各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管理,积极开展全县党政机关控制吸烟活动,促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不仅有利于营造清新的工作环境,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是向社会展示党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带动下属单位、所属系统或管辖场所无烟环境的建设,进而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三、建设标准

依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和评分标准》,逐一对照,全力开展巩固建设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队室要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和实施方案,加办公场所控烟的巡查力度

(二)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在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和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吸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三)单位内部全面禁烟。各队室要落实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工作。所有办公区域均为无烟区,且不设室内吸烟区。单位传达室、会议室、楼梯、走廊、办事大厅、食堂、洗手间等场所均为禁烟区域。禁烟区域内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每位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不向来客敬烟,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四)各队室带头巩固创建无烟单位成果队室要以身作则,优化政府机关环境,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巩固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大力倡导和开展戒烟、禁烟、劝诫抽烟行动,形成倡导禁烟、拒绝敬烟、无人吸烟的无烟环境,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各队室要设立至少两名控烟劝导员和一名控烟监督员,佩戴专门袖标,工作日按时上岗,有台账记录。劝导员要对外来办事人员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劝阻,监督员要对内部干部职工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广泛开展禁止吸烟宣传活动。我局结合“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发放控烟漫画吸烟有害宣传资料、禁烟标识、禁烟标志、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公益性广告等宣传控烟知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吸烟对人体危害的宣传内容。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条例》,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带头在办公场所禁烟,会客接待不敬烟,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队室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职,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控烟宣传力度,营造控烟舆论氛围,使全县公民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三)监督检查,巩固成效。各队室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禁止吸烟场所主体责任,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督导。—4—容,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其整改。同时,纳入年度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之中。

 

附件:

1.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2.综合执法局控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3.综合执法局管理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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