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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综执发〔2021〕2号 生成日期 2021-01-18 索引号 640121-128/2021-00065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两节、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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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根据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扎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安办发〔2020〕32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各科室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科室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成立“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邵永胜

副组长: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平德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吕正芳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永忠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  瑞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志刚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  超

成  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杨平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针对“两节”和“两会”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一)烟花爆竹领域一是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对目前所有持证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联合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立即采取停售措施;二是负责清理县城区域范围内烟花爆竹摆摊经营的临时摊位及门店前烟花爆竹清理工作。三是负责对擅自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设立在县城农贸市场、车站、重要道路、加油站、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区内以及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需要设立专业安全舱的销售点的商户,提前规划摆放点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道路运输领域。一是要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督促执法队伍做好渣土运输安全教育工作,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监管执法。配合道路运输监管职责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二是执法队伍要加强马路市场、早市夜市的管理,对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三)消防领域。一做好挤占消防通道经营执法查处及配合做好消防通道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公正。二是加强野外火源源头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全面清理绿化带、森带内死树、枯枝、杂草、落叶等杂物,保持绿化带、林带干净整洁;排查绿化带、林带内用电安全,防止泵房、配电柜等漏电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四)建筑施工领域。督促各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喷淋设备、雾炮机等设备配备进行完善,并对破损的宣传广告进行更换,所有施工工地全部严格落实工地周围围挡、施工现场及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洒水喷雾降尘、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6项规范化防尘措施,实现6个100%要求。对8个拆迁空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拆迁空地内的杂草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土方开挖、拉运、房屋拆迁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五)校园周边领域。全面排查建立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畅通学校消防通道,加大对校园周边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商铺店外经营、食品安全等整治工作,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六)水域安全领域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查处典农河、人民公园湖面、珍珠湖等水域存在炸鱼、毒鱼、电鱼、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对水系两岸芦苇、杂草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沿岸隔段式设立防火、防溺水警示牌,做好日夜巡逻工作,劝阻人民群众进入湖中滑冰、垂钓等行为,积极做好水域安全相关工作。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七)公共设施安全领域对道路两侧、公园、广场内游乐设施、大型雕塑、楼顶大型广告牌及公共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对有游乐设施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公园内临水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八)车辆消防安全领域。一是按照单位的车辆管理要求,对单位的各类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故障车辆,及时维修,确保车况良好,并要求车辆驾驶员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严禁擅自违规操作改变车辆用电线路,以保证车辆可靠的安全性能。同时严格用车制度,对未悬挂车牌的环卫作业车辆进行编号,严格规范驾驶人员操作技能,严查超速、闯红灯、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工作人员上下班合理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上班期间统一停放在单位车棚,禁止在单位内部进行充电,防止电瓶爆炸、发生火灾等事件。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九)特种设备领域。依法查处瓶装燃气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换热站等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或停止特种设备的使用。

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队室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综合执法大队领导层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将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排查出来并治理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安全的发展。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各科室要采取多种方法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采取拉网式的办法,做到纵横到边、不留死角。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层层建立实名制的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整理建档,建立台账,可以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落实”。同时,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隐患整改主管部门,并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综合执法局成立长期安全生产督导组要坚持对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贯彻上级部署不力,工作推进迟缓,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整改的,要及时向城管局主要领导汇报。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队室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科室要认真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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