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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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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件,其中,其中包括部门文件5件、重点工作4件、政策解读1件、热点回应1件、应急管理3件、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1件、双随机一公开1件等。通过更新信息,及时公开了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在综合工作情况,积极推进了公权透明运行,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落实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促进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本机关自接到申请后,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其进行受理。经审查,因不是本机关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无法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已对其答复并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永综执公开〔2022〕第1号),现已处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完善并更新了《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等,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工作任务。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应包括工作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要素,力求事项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四)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坚持正面宣传,通过政府公众网站、“永宁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自媒体持续发布疫情期间综合执法工作动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在宁夏日报、宁夏长安网、宁夏党建、银川发布、宁夏交通广播等区市媒体发布信息31篇。利用和美永宁、永宁映像、现场云平台等县级媒体发布信息124篇。利用单位自媒体微博、微信官方账号,发布原创信息124篇,抖音发布原创作品30余条。微博转发疫情基本信息、防控情况、辟谣、科普、普法等信息270余篇。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积极转发疫情辟谣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着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文发文与信息发布同步审核机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传统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监督作用,以利于公众及时反馈意见建议。2022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

复议后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熟悉程度不够;二是部分公开栏信息较少。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采取多项措施改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加强信息共享力度。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宣传我单位政务公开发布内容,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栏目内容逐条核对,对信息过少的栏目进行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决策执行公开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发布《永宁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解决制度》图解。二是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更新信息,及时公开了我局在综合工作情况,积极推进了公权透明运行,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落实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促进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信息的原创性,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执法、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中心敬老院一楼(邮编:750100,电话:0951—8638400;电子邮箱ynxzh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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