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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8/2021-00041 文  号 永综执发〔2021〕26号 生成日期 2021-08-20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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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主要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推进重点领域和基层公开为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重要政策解读、提升政府公信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和谐政府的促进作用,全力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力争我局政务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职责分工

(一)深化行政权力公开。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精简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和办理情况。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重大决策出台后,将决策文本与政府解读情况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全文,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纳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要纳入公开范围。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建立健全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评估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权威信息发布时效性,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建立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所有财政资金的收支要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结果的透明度。

(五)深化重点内容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利用各种公开方式和新闻媒体平台,围绕我局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做好“五城同创”等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发布,做好日常监测和网民留言办理,健全完善各项功能,力争让公众能够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规范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备案等重要日常工作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工作。

(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畅通依法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公众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明确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可以公开的提供公开资料或查询渠道,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信息的需求。

(八)丰富公开形式。要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系统宣传城管法律政策和便民措施,实现报纸上经常有文字、电波里经常有声音、电视里经常有图像。

三、政务公开要求

(一)时限要求。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做到“常态化工作及时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原则上,政务信息和政务工作有动态、政务公开内容就要随之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高效、良性循环。

(二)格式要求。WORD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群众能够通俗易懂的形式,具体由政务公开内容而定。

(三)监督考核。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主体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对报送的政务公开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对于因工作失职出现不良信息及涉密信息上网发布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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