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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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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6月11日
永宁县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来源:永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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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进展情况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3日,第一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武装不扎实”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法等制度,及时将党的最新政策理论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3月19日利用党组会,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下发的《提示函》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学习主题突出,学习形式多样,以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辅导为主,2024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已按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议6次,均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县财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一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85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1654万元,同比增长9.0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25%,财政收入结构逐年趋于合理,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受全国经济形势影响,增加财政收入困难加大,2025年我局继续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积极做好财政收入征缴工作,1-3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196万元,同比增长7.42%,超预期增长目标2.42个百分点,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强化预算源头控制。2025年“三公”经费在2024年决算基础上再压减。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数分别较2024年执行数降低0.02%、1.8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与2024年一致,均为0。二是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组织修订了《永宁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永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永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全县各单位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二)关于“统筹财政收支不够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4.针对“财政导向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涵养培育税源。2024年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及退税14102万元,兑付企业奖补资金19806万元,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能。二是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挖掘增收。针对落实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税率下调、企业经营困难等税收形势,我局积极克服困难,联合税务部门,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做到“抓大不放小”,减少新欠、逐年化解陈欠、清欠历年欠税,协调增值税免抵调库,加强所得税年度汇算,多措并举增加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结构逐步优化,收入质量逐年提升。

5.针对“非税收入降幅明显,催收不及时”问题。一是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及时催收,2024年实现非税收入44197万元(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同比增长58%),其中通过盘活处置存量资产资源实现非税收入14093万元,增加县级可用财力。2025年1-3月完成产权转让收入3970万元,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二是因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永宁供水有限公司按季度上缴污水处理费,未上缴污水处理费129.73万元为2023年年底滚动结余数字,同时也是2023年审计反馈问题,已于巡察前完成整改(2024年4月上缴国库)。

6.针对“政府性基金收入逐年下降”问题。一是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土地出让,增加土地出让收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促进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投产,多措并举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537万元,同比增长16.5%。二是2024年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4.4亿元(含银川市资金),2025年1-3月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09亿元,有效增加县级可用财力。

7.针对“盘活存量资金不够有力,资金二次沉淀”问题。2024年底,根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收回以前年度银川市资金7228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12480万元,共计19708万元统筹使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存量资金管理,对两年以上未使用资金分析甄别,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收回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针对“专项资金支付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未使用的资金收回进一步统筹使用。2023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2957万元,截至2024年末全部拨付至各单位。年底收回9269万元,财政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已按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支付,衔接资金支付序时进度达到95.6%,闽宁协作资金支付进度为97%,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三)关于“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9.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精准”问题。一是全面细化预算编制。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基本原则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逐个审核、压减2025年项目预算,在2024年项目预算数的基础上压减3195.28万元,为逐步推进“零基预算”打牢基础。二是2025年严格支出预算编制,按照支出分类科目进行预算细化,全年“三项”费用支出总额原则上控制在2019年决算数的80%以内,逐步完善、分步推进,“应编尽编”,加快项目标准化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

10.针对“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管控,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三公”经费“三项”费用等重点资金、重大项目执行和直达资金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进展,提高专项资金支付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597万元,同比增长14.44%,2025年1-3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4727万元,同比增长11.55%。

11.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绩效管理全链条机制,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了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考核,根据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抽取乡村振兴、义务教育等8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至各部门(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强化绩效结果运用。从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起,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科学、规范、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及产出、成本和效益指标,并将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有效发挥绩效目标的引导约束作用。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薄弱”问题。

12.针对“闲置资产盘活增效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截至2025年3月底,全县多措并举累计处置闲置房产344套,成交金额15812.36万元,盘活学校7所,实收租金64.2万元,盘活利用政府已征收土地3.64万亩,上缴土地收入4222.84万元。二是加强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督促下属国企详细核实了全县小城镇中心村空置房源及数量,形成底数更清的盘活台账。2025年以来召开拍卖会7次,拍卖房产10套,成交金额294万元;新增闽宁人才公寓、陆坊小镇租赁房屋22套;调拨办公用房95套,并拟对私人占用房屋进行实地清退,对村用且放置杂物及物业占用的房屋收取租金。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望远镇丰盈村被抢种土地700余亩,收缴租金22.75万元。将胜利乡陆坊村1560余亩已征收土地租赁给陆坊村村委会,租期5年,预计增加土地租金收入90万元以上。

13.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及业务培训,要求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规范工作,加强学习、提高质效,压实责任,共同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2024年9月组织全县各单位完成资产清查,加大监查力度,经核实,县委党校、李俊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已分别于2022年3月、2025年4月计入固定资产系统,水务局存在的有实无账,有账无实问题已发函督促,预计6月底完成整改。

14.针对“国有资产收益流失”问题。一是丰源农资公司办公楼为危房,待加固改造后盘活利用,督促农业农村局向丰源农资公司催收以前年度租金,现农业农村局已起诉丰源农资公司进行追缴。二是从严监管国有资产,督促国企按时上缴资产收益,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于欠缴国有资产收益的及时进行追缴,对挪用、截留国有资产收益的国有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罚并报送相关纪律检查部门。目前国资公司所拍卖的所有闽宁新镇区房屋拍卖款已全数上缴国库。

(五)关于“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15.针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足问题。截至2024年底,《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中涉及的34项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4项,完成率70%,实现2024年年初制定的目标。2025年继续加快推进县属国企改革攻坚,全力完成剩余10项改革任务,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16.针对“‘压减’‘治亏’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大“压减”力度。已于2024年底完成宁夏绿能碳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城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城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销工作。二是做好“治亏”增收工作。2024年度,城控集团通过人力资源服务、资产管理、物业服务业务实现盈利,减少亏损252万元,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物业服务、城市运营管理等业务工作,全力推动“压减”“治亏”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

17.针对“国有企业日常监督缺位”问题。一是督促下属国企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及时对国有企业投资计划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投资计划风险可控。同时,根据《招投标法》《永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修订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开展项目招标、建设等工作,强化招投标环节监督,加强项目后续跟踪问效。二是督促国企加强干部培训教育,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招投标法》,全面解读《永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招投标流程,合规开展项目招标。

(六)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18.针对“靠前监督、全流程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每年按照财政厅的安排,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要求预算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二是聘请第三方对各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推动采购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针对不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及时进行履约验收并上传宁夏政府采购网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随时电话督促,直至签订合同进行验收并上传至采购网为止。四是计划在八月份举办政府采购培训班,针对政府采购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指导,力促政府采购项目规范化优质化发展。

19.针对“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到位”问题。每年定期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召开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实效,培训中就采购工作中需要注意和加强的工作进行强调。对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2024年已开展政府采购培训会,目前正在筹备2025年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会议。

20.针对“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问题。一是2024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金额108.29万元,实际完成108.79万元,完成率达100.47%。二是为做好2025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2月初已开通线上填报渠道,3月份及时发布了《做好2025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时,将在7月底对全县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情况进行通报,对采购进度慢的单位进行督促,确保按期完成2025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

(七)关于“财政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1.针对“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不够”问题。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今年以来,我局着力打破信息壁垒、破解监督盲区、提高监督实效,建立了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积极联合纪委、审计、统计部门开展“财纪审统”一体化联动式监督,年初结合监督重点,协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组织精锐力量下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让监督形成合力、更具成效。一季度对医保资金及4所学校食堂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出问题2个,退回财政资金66.56万元。

22.针对“财政监督成效不显著”问题。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财政行政处罚。对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期整改,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回头看”中发现的仍然存在的问题,督促单位进一步整改落实,助推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八)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3.针对2023年党组会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听取了财政局、国资公司、城控集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每季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意识形态开展情况,全面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安排部署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述职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中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九)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差距”问题。

24.针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问题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加强分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反馈-整改-回头看”监督台账,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来,定期对全县国有企业、金融行业及代理记账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强化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检查,引导各行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目前,鸿源水处理厂、闽宁水厂、南部水厂存在厂房作业环境脏乱差、废旧设备及药剂随意堆放、车间接地线路损坏、职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已督促整改到位,后续将不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25.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党组会,会上听取了财政局、国资公司、城控集团2024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了各支部2025年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4月初组织召开了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周例会、“三会一课”、党组会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时传达学习最新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节后收心会、党组书记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履职提醒谈话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职尽责意识。

26.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不断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为契机,组织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会前,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防范,认真摸排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共摸排出风险点18个,制定《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事项落实监督台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纪律意识,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发生。

27.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提醒。1月17日、2月6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组织国企负责人、局各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洁从政履职提醒谈话,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守牢廉洁底线、筑牢自律防线。共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监督问效。及时对财政局涉及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5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和整治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整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2个全国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同时,联合财政、审计、统计部门开展“财纪审统”一体化联动式监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28.针对“财务审批不严谨”问题。2020年4月购买的便携式计算机设备已于同年调拨给县委办使用,并做了下账处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批管理,重新修订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在内的单位内控制度,对单位内部办公用品采购各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并加强财经纪律法规培训,组织采购人员认真学习了财务相关制度,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29.针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2023年1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已将2020年至2022年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90.69万元上缴国库,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对接银行及时将每季度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上缴国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财政奖补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30.针对“工程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加强投资法规办法学习培训,规范工程变更工作,对工程变化情况及时履行工程变更报批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长期坚持。2024年以来,未发生超中标价未履行报批手续情况。

31.针对“项目审批、监管不严”问题。2024年10月望洪镇南方村惠农渠西侧扬水泵站项目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档案管理已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并要求备案。

(十三)关于“干部作风有待提升”问题。

32.针对“干部作风不严”问题。一是已将自然资源局“其他应收款—历年超支挂账”科目调整金额错误进行更正,并完成整改,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岗位调整,加强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强化全体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完善会计核算审核管理机制,认真做好二级审核工作,严防账务调整失误等账务错乱情况发生,重要信息上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上报三审三校,确保上报信息完整准确。

33.针对“服务质量不佳”问题。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责任意识培训教育,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工作制度,避免办事人员多跑路。建立台账,并收集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业务能力,竭尽所能为核算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二是永宁县玉泉营农场农村移民人饮管道提标改造、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目前已完工,后续将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因供水水压不足、管道老化引发的停水及水质浑浊问题,已督促丰源公司积极对接县水务局,争取政府资金,计划2025年对供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有效解决供水问题。三是已督促下属国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考核机制,对因服务态度导致投诉的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与处罚,系统性提升服务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十四)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存在不足”问题。

3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三重一大”“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等议事决策制度;加强下属国有企业监管,自巡察整改以来,两家下属企业严格按照《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规定,共提交局党组研究议题20余项,凡属重大事项均上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35.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研究重大事项100余个,所有事项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

(十五)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6.针对“党建引领作用有待提升”问题。一是12月18日在党组会上听取了财政局、国资公司、城控集团2024年度党建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各支部2025年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巩固拓展“财政红管家”党建品牌创建成果,运用“主题党日+”等形式,联合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农发行、城控集团、国资公司、融懿公司等多个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建共建活动,不断推动党建和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37.针对“党总支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党总支作用,积极协助国资公司、融懿公司成立党支部,完善党组织建设。自巡察反馈以来,党总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补选党总支支部委员1名,下沉指导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3次,联合下属党支部开展义务植树、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听取城控集团、国资公司党建工作进展情况1次,2024年党总支及城控集团党支部晋升为二星级党支部,党总支及下属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38.针对“党员队伍建设“源头”工程抓得不紧”问题。选拔2名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担任办公室、预算股、经建口负责人,并积极与县直属机关工委对接沟通,申请发展党员名额。引导2名年轻业务骨干主动提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抓实抓牢党员队伍建设“源头”工程。

(十六)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

3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共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60余个,制定了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了整改。

40.针对“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问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支部换届及委员补选工作,补选党总支委员1名,补选完成后立即组织召开了支委会议,对委员进行了分工,并将分工情况向党员进行了通报,选举结果及时报县直属机关工委备案。同时,组织党务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十七)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41.针对“干部配备不足”问题。一是为加强队伍建设,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县委组织部为我局选配了2名副局长(含1名挂职副局长),选调了2名干部到财政局工作。二是已上报招聘计划,招聘事业编干部4名,届时,在职在编人员44人,全面减少临聘人员人数,不断配齐配强干部队伍。

42.针对“重要岗位使用临聘人员”问题。一是截至3月底,已调整2名在编干部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从事会计核算岗位工作,目前共配备在编人员8名。二是2025年已上报招聘计划,招聘事业编干部4名,待人员到位后,将进一步补充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编专业人员,妥善预防各类风险隐患。

43.针对“干部队伍不稳定”问题。一是为加强队伍建设,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县委组织部为我局选配了2名副局长(含1名挂职副局长),选调了2名干部。2025年招聘事业编干部4名,将进一步稳固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干部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上级党委会议精神,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干部参加了自治区财政厅、银川市委、县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素质。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八)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共反馈问题76个,未完成整改16个”问题。

44.针对“2023年财政部监管局财经纪律重点抽查反馈24个问题,有9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2023年财政部监管局财经纪律重点抽查反馈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45.针对“2018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反馈4个问题,有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一是“滞留农业专项资金40814.41万元”目前剩余未支付资金7818.85万元,计划根据县财政资金预算情况,项目资金按比例分批进行支付。二是“资金闲置共1373.93万元,截至2025年5月底,剩余211.38万元未支付,财政后续将在县级资金中统筹解决。

46.针对“市县一体化巡察反馈问题11个,“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永宁县财政暂付款化解方案》,拟计划用15年时间全部消化完成,坚持“逐年消化,只减不增”的原则,严禁新增暂付款。同时制定了《永宁县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办法(暂行)》,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

47.针对“2019年以来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34个问题,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一是设施园艺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回本息合计15441.82万元,尚欠本金8036.49万元,尚欠利息7055.8万元。二是“预算外专户及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7.3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1-8020837

电子邮箱:ynxczj8020837163.com

通讯地址:永宁县杨和街335号永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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