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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8.14亿元,较上年减少4.24%。负债总额17.83亿元,较上年减少8.47%。净资产130.31亿元,较上年减少3.63%。国有资产包含:流动资产20.68亿元,较上年减少25.05%;固定资产17.42亿元,较上年增长18.99%;无形资产0.43亿元,较上年增长48.28%;在建工程15.59亿元,较上年增长15.14%;公共基础设施93.02亿元;政府储备物资0.01亿元;文物文化资产0.01亿元;保障性住房0.93亿元;其他资产0.05亿元。
国有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县水务局向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丰源农业发展公司移交农村人饮及农业灌溉资产,涉及金额3.07亿元;卫生健康局本年度根据决算数据核减原胸科医院在建工程,涉及金额1.09亿元;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本年度开始计提折旧,涉及金额1.48亿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
2024年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共计3家。截至2024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68.60亿元,比去年同期的65.27亿元,增加3.33亿元;负债合计17.52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7.75亿元,减少0.23亿元;所有者权益51.08亿元,比去年同期的47.52亿元,增加3.5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5.5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7%;营业总收入1.11亿元;全年上缴税金344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永宁县行政区内总面积140.11万亩,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92.3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5.88%;其中:农用地面积为70.97万亩(耕地46.27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15.48万亩;未利用地面积为5.86万亩;国有森林资源:永宁县森林总面积为7.64万亩,其中乔木林4.93万亩,灌木林地0.34万亩,其他林地2.37万亩;国有草原资源:永宁县草地总面积为28.3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7.65万亩,其他草地10.68万亩;国有湿地资源:永宁县共有湿地面积1.44万亩,其中沼泽草地0.04万亩,内陆滩涂1.34万亩,沼泽地0.06万亩;自然保护地:全县共有自然保护地4个,其中,国家公园3个,分别为国家黄河湿地公园、鹤泉湖国家湿地公园、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永宁片);自治区级湿地公园1个,为珍珠湖湿地公园;水资源:全县国有水域8.1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62万亩,湖泊水面0.69万亩,水库水面0.32万亩,坑塘水面1.38万亩,沟渠4.15万亩。
二、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夯实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数据的通知》,建立财政部门与单位相互协作、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联动管理模式,积极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清查盘点工作。充分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高质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及年报数据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实现了资产管理与价值管理有机结合。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紧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细化管理,按照“严控增量、调整存量”的原则,将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审核关口前移,以资产存量为基础审核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以存量控增量,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促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三是多措并举盘活资产。开展闲置资产盘活专项工作,排查梳理,优化措施,充分挖掘存量资产价值,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盘活的新途径。积极推进闲置房产处置工作,2024年处置拍卖各乡镇闲置房产共277套,成交金额9708.73万元,已上缴房产处置收入6658.27万元,其中与银川市创投集团进行资产预转让62套,价值3500万元;加大闲置学校盘活力度,2024年盘活7所学校,实现租金收入64.20万元,截至目前23所闲置学校已盘活22所;积极推进政府已征收土地5.69万亩的盘活利用,截至目前全县政府已征收土地已完成出租的地块539块,面积34172.99亩,已上缴土地收入3656.40万元。四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资产配置,落实民生保障,统筹卫生类资金支持永宁县望远镇卫生院发热门诊等4个自治区级乡镇卫生院建设,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提升,提供优质全民健康服务;统筹教育类资金支持永宁四小等11个项目,推进教育供给均衡化;统筹文化体育类资金支持建设文化中心,切实提高资产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属国有企业有效落实。建立完善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严格贯彻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季报告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深入落实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完善现代国有企业经营架构,加快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对主业相同、业务相近的子公司进行合并,完成2家公司重组工作。完善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架构,委派董事长、公开招聘总经理,完善企业董事会议事制度、企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推行分类考核和薪酬激励,对县属国企主业进行分类核定,签订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根据年度经营成果对国企经营业绩进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薪酬总额直接挂钩,开展县属国企薪酬总额和负责人薪酬上限审核批准,激励国企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力度。把“两个违规”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规范国企领域权力运行,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支撑和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由城控集团负责代管的望远新银学校项目,及时调整材料设备及工序衔接顺序,确保2025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由城控集团负责实施的县停车场项目,目前泔泗路和街心家园停车场已正式运营;由国资公司实施的闽宁第二水厂改造项目工程,主要新建进水泵房1座、送水泵房1座、排泥及废水调节池1座,对蓄水池除险加固、做防渗处理,改造办公楼、辅助用房等现状构筑物,项目建成后可日产并供应自来水5000m³,涉及供水范围为闽宁镇武河村、木兰村、园艺村。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规划引领实现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成3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审批,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落实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全县国有农用地规范化管理,推动符合登记条件的葡萄产业用地应登尽登,颁发国有土地经营权证11宗6143.55亩、山林权确权53816.14亩,确权率达90.2%。二是推进林长制工作及山林权改革。聚力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更新完善组织体系,严格执行巡林巡草等各项制度,规范使用智慧林长系统。完成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国土绿化面积1254.8亩(其中2024年完成400亩),实施双重宁夏银川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完成乔木林150亩,退化林修复180亩,林业有害生物累计完成监测5.058万亩。落实林长制会议制度,协调县级总林长召开总林长会议3次,有效解决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及山林权改革方面的重点问题。制定印发《永宁县总林长令》(第1号)。三是多举措强化要素保障。统筹优化土地计划指标分配,支持重大工程尽快落地。2024年上报审批3111.98亩项目用地,供应土地4189.81亩,取得土地出让收益18475.32万元。其中,供应产业园各类项目用地756.66亩,以“标准地”出让482.85亩。截至目前,全县有批而未供土地7913.33亩,闲置土地3240.05亩,2024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11.43亩,闲置土地2278.11亩。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管理。严格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加强耕地、自然保护地、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资源保护,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土地、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共查处案件11件,没收土地面积199.45亩,罚款金额为123.37万元,处理公职人员4名。实施贺兰山东麓永宁县闽宁镇地区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项目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新增耕地面积28.35公顷。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促进恢复河漫滩湿地系统,构建滩河林田草综合生态空间,累计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面积20余亩。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之间存在脱节情况,导致账务处理不及时,资产盘点不到位。二是县属国有企业在转型过程中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担了较多社会责任,“压减”“治亏”工作难度较大。三是土地要素保障难度较大。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导致建设用地无法及时报批,不能及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闲置、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偏多,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工作压力大,闲置土地化解处置难度很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持续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固本强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和共享共用机制,推动资产跨区域跨部门调剂使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会计核算,督促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强化资产权属管理。二是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加快推进登记入账核算,夯实数据基础。三是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对政府所属国有资产(房产),根据需要经评估后,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鼓励各村集体购买闲置房产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加快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变现,增加财政收入有效供给,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二)改革提升,激发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力。一是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引导县属国有企业持续优化经营策略,明确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实现降本挖潜增效。围绕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持续完善现代化企业,健全国资监管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推动国有企业业务板块整合重组,督促县属国企将产业相近、业务量少、盈利差、无重要功能的企业进行整合兼并。三是完善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制度,鼓励县属国有企业向创新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完善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遏制无关多元化、“铺摊子”倾向。
(三)持续发力,提高自然资源保障能力。一是围绕土地权、山林权改革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改革目标,夯实基础,持续发力,促进改革落地见效。持续推动永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永宁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二是加大力度遏制耕地“非农化”,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侵占生态红线、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占地行为要坚决处置。三是严格自然资源执法,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日常巡检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共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的合力。四是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做到森林防火“五不准”,做到“防打结合”将森林火灾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当中,保障我县国有森林、草原资产不因火灾隐患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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