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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6/2018-0373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1-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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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财政代编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国家统计局永宁调查队承担的主要职责为:一是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二是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三是完成上级调查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四是协助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五是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工作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六是完成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行永宁支行主营项目金融 ,近年来坚持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经济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永宁县地税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节金、工会经费等。

永宁县国税局主要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等。

永宁县公证处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永宁县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宁分中心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永宁县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审查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接受委托编制工程招标,投标书。

银川市欣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项目、节能环保项目、文化旅游、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

银川市宁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项目、节能环保项目、土地开发项目、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

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城市建设及管理,坚持共赢开创的经营理念。

永宁县国资公司主要负责设施园艺贷款的清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财政代编单位主要包括:永宁调查队,工行永宁支行,永宁县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永宁县国资公司,永宁县地税局,永宁县国税局,永宁县公证处,银川市欣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川市宁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永宁县气象局,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宁分中心。

第二部分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983.43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2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36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8700万元。

二、关于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0623.4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167   万元,增长10.9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115万元,主要用于:永宁调查队综合业务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工行永宁支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永宁县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委托业务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75万元,分别用于:永宁县国资公司综合业务费和永宁县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综合业务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30万元,主要用于:永宁县地税局保险公司代征车船税手续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720万元,分别用于:永宁县地税局税收征管经费和永宁县国税局税收征管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永宁县公证处综合业务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20万元,增长150%,分别用于:欣荣公司综合业务费和宁闽公司综合业务费。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68.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0万元,增长0%,分别用于:永宁县气象局气象事业费、永宁县气象局农业气象服务、永宁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永宁县气象局地方津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宁分中心综合业务费。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18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6052万元,增长47.85%,主要用于:永宁县财政局国库地方政府一般置换债券付息。

三、关于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四、关于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036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3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60万元,增长20%。主要用于: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厂运行经费。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项)3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6700万元,增长28.76 %。主要用于:永宁县财政局国库地方政府专项置换债券利息。

五、关于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50983.43万元,支出总预算50983.4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983.43万元,占100%。支出预算包括:项目支出50983.43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8年财政代编单位不涉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4为空表。

财政代编单位2018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5为空表。

七、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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