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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6/2018-0072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1-10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永宁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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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

      件(二十五)

  

关于永宁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2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永宁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和财政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324648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7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0.82%左右(税收收入完成5100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7.95%,同口径下降17.1%;非税收入完成76000万元,为变动预算 175.52%,增长43.16%);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70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7.91%,同比增长16.87%(土地出让金收入242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6.37%,同比增长22.59%);全年上级补助收入170648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年可实现财政总支出325047万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71.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940万元,占预算变动数的97.68%,同比下降1.99%;政府性基金支出30107万元,占预算变动数的19.97%,同比增加19.8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516万元,教育支出379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1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5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5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4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78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3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3312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0万元,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127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1316万元,粮油储备支出71万元,债务付息(仅指地方债和国债转贷)支出16835万元,其他支出9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7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334万元,其他支出307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123万元。

总体来看,2017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由于2017年预算收支正在执行中,部分收支项目在年度决算编制汇审后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收入29202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6950万元,专项转贷收入185072万元,已核实置换债务285500万元,结余6522万元将严格按照债务管理办法审核核实,办理相关置换手续,预计到年底全部置换完毕。

四、2017年预算执行的措施及主要成效

  (一)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一是积极配合国、地税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监控,实时掌握税收税源变化情况,推动营改增工作,清欠税款2800万元,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住建局加强对中心村商品房的清查工作,国土局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查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税收收入增长。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规范国有资产的出售、出租、出借程序,所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积极争取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加强协调,认真研究政策,及时上报项目,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到位资金17321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83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1884万元,银川市项目资金2300万元,捐赠收入700万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全年用于人员支出78803万元,正常运转支出5630万元。民生支出2532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一是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放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3324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资金5194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5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986万元,改善和提高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74万元,用于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补助、失地农民、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56789”暖心工程、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侍、就业补助、就业贷款贴息、重度残疾生活津贴、小饭桌运营等 。三是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8565万元,用于疾病防治、医疗设备购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县医院迁建、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等。四是教育支出37942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改扩建工程、教学设备采购、免高中学费、住宿费及书本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初高中寄宿生生活补贴、农村小学伙食及交通补贴、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等。五是公共安全支12516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城市综合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建设、智能图控系统建设、警务支数据中心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城市综合报警联网光纤费、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等。六是文化体育支出446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公园体育设备购置、千村百乡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健身步道和多功能运动场建设、纳家户寺综合改造、闽宁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送戏下乡”演出、社区文化活动等。

(四)保障重点支出,改变城乡面貌。一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50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公园建设、闽宁产业城创新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西部水系资源生态保护、宁丰北街道路排水工程、县城路政路灯维修管理、中心村农民安置住房工程、城镇化建设等。二是交通运输支出9830万元,主要用于黄河永宁段标准化堤防路面工程、惠农渠永黄路至滨河大道景观步道工程、永宁东线及黄河公路大桥连接线工程、永黄路至火车站电缆入地工程、西部水系专用道路养护、农村公路养护、道路运输场站安全监管及环境整治等。三是节能环保支出8256万元,主要用于水源地保护、环境监测、县城及望远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闽宁镇垃圾填埋场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长效运行、黄标车淘汰补贴等。

(五)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一是科学技术支出2614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点建设、兑现企业技术创新奖、科技服务网络体系运行、日光温室大棚采购安装等。二是农林水事务支出48287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项目、闽宁镇武河村整村推进项目、闽宁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有机水稻设施农业新品种、葡萄产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109国道、西部水系、闽宁产业城、滨河大道绿化养护、叶家湖环境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永宁段标准化堤防、拦洪库清淤整治等。

(六)支持企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投资6000万元用于望远创业谷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引进比亚迪、氰能源、银西高铁等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培植有效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二是投资5840万元支持生物医药、新型建材、葡萄酒、养殖、科技等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财政补贴创业就业贷款利息600万元,支持“互联网+”、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金融业及特色生态旅游发展,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七)注重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一是按照《永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出售、处置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理整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严格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全年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9批次,预算金额9230万元,实现政府采购合同金额8256万元,节约资金974万元。三是强化工程预决算审查。全年共审核结算工程项目171项,送审值43.18亿元,审定值41.1亿元,核减值2.08亿元;审核决算409项,送审值1.15亿元,审定金额8769万元,核减金额2731万元。四是发挥核算中心审核职能。核算中心严把审核关,全年拒付不合理、不合法、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326笔1425万元。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等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整公开预决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市、县若干规定,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计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6%。

(八)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坚持厉行节约,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深化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全县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运用网上电子签章支付,取消了纸质凭证支付,防止人为审核错误,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保证资金运行安全。三是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实行分户管理。按照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管理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开设了“永宁县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账户”,用于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运行,杜绝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的挤占和挪用,提高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率达99%以上。强化财政内控工作,按岗位不相容原则分工负责,规范电子密令使用权限,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六是公务卡结算 1010万元,清理不合规的财政专户7个,从源头上杜绝金融腐败。  

  五、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但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非税收入占比过大,可用财力较少。由于受“营改增”、国家政策性减税、重点税源企业效益下滑和限产停产等因素影响,县级税收收入持续下降,可用财力减少。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因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及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较大,国库资金调度困难。三是税收增长乏力。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靠传统工业及服务业,缺乏高新技术企业等新的税收增长点。对于以上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担当克难,在2018年乃至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自治区“实施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及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协调发展、脱贫富民、生态立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18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量力而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确保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8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43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000万元(税收收入92000万元,非税收入44000万元),上年增长7%,上级固定补助一般转移支付收入806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49万元,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45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430万元。

按编制类别分:基本支出预算70078万元,部门项目预60045万元,财政预留102854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24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429万元,教育支出337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26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8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287万元,农林水支出37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3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76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2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700万元,其他支出1670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64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9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2216万元,资本性支出42624万元,对企业的补助 6993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6810万元,预备费及预留11700万元,转移性支出2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12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99490万元(含按规定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0万元,提取廉租住房资金20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入150万元,污水处理费专项基金收入360万元,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121万元

按编制类别分:部门项目预算30360万元,财政预留   69640万元,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8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000万元,其他支出31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商品和服务支出3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2390万元,资本性支出27250万元。

二、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积极培植财源,加强税收征管,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确保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形成税收和非税收入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执行《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无预算来源事项一概不予追加。年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年内难以执行的项目,财政将清收资金,统筹安排,避免资金沉淀。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二)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严禁私设小金库行为。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让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过程始终。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快推进建设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将财政支付与人大监督联网互通,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狠抓制度执行,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通过工程预决算审查、会计集中核算、政府统一采购、财政监督检查等方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把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不违规举债。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管理工作,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尽早退出债务预警地区,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大力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减少财政支出压力。

(四)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需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执行中进行跟踪监控,项目执行结束后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并将绩效评价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保障重大决策的预算安排。

1、坚持创新驱动,保障转型高端产业。安排资金8234万元,用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各类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奖补、工业商贸企业奖励、创业就业、财政金融支农方式贷款担保贴息和风险补偿、高精尖缺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

2、坚持脱贫富民,保障推动乡村振兴。安排资金9186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粮食银行储备补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生态移民和劳务移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等。

3、坚持生态立县,保障绿色发展。安排资金14219万元,用于“河长制”工作运行保障、企业排污异味检测、污染源普查、水源地保护建设、水系生态补水、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水利工程维护建设、农田水利建设、307国道及永宁黄河公路大桥连接线等林业绿化工程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村庄建设等。

4、坚持旅游兴县,保障服务业发展。安排资金1300万元,用于旅游事业发展以奖代补及旅游兴县战略实施。

5、坚持协调发展,保障城乡环境面貌改善。安排资金19355万元,用于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小城镇中心村社会服务配套建设、美丽村庄建设、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海绵城市场专项规划设计、县城街道清扫、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广场及公园管理、“五城同创”工作等。

6、坚持民生改善,保障社会和谐。安排资金56546万元,用于农村小学生交通及伙食补贴、初高中寄宿学生就餐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疾病应急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养育、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市高龄津贴、贫困大学生救助、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和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收入及村队干部待遇增长、“56789”暖心工程、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

7、坚持民主法治,保障依法行政。安排资金4860万元,用于公安局城市综合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维护、智能交通综合管控、警务云数据中心建设、指挥调度系统维护、城市报警联网监控维护、“七五”普法、电子政务外网及云平台建设、“党的十九大”宣讲等。

8、安排政府偿债资金,保障政府债务逐步化解。安排政府偿债资金120626万元,用于偿还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利息、棚户区建设贷款、易地扶贫安置及配套设施建设贷款、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闽宁移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小城镇中心村农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等到期贷款及利息、消化以前年度财政暂付款等。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将在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领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奋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预算控制数为93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5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34.5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预算控制数减少60万元,减少率为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12万元,减少率为1.86%;公务接待费减少48万元,减少率为16.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永宁县强化预算约束,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做到只减不增。

四、2018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8 年永宁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财政厅尚未下达,故暂无新增债务。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无数据。

五、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收入预算9320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08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807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574万元,其中基金121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地区: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2869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9705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9万元、农林水支出6421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4万元、其他支出31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永宁县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无数据。截至2018年财政总预算公开时,永宁县尚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待开展此项工作时,补充公开相关内容。

七、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按照现代财政管理的要求,以政府工作报告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政府性收入,都应纳入政府预算体系进行管理,并按照各自功能和定位,科学设置政府预算的组成内容。

2.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6.“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7.预决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8.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来说,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财政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还有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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