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7】433号)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投资【2017】469号),现将中央财政补助我县基建投资预算指标106.4万元。
永宁县财政局 马晓斌
索 引 号 | 640121-106/2017-32377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7-10-12 |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财政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