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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7]7号)文件要求,加强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及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负责公益金项目的具体实施,财政局负责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以促使彩票公益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2018年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中央教育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事业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141号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事业项目127.72万元。该项目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于2019年1月发布采购公告,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中标价112.62万元),正在供货安装阶段。采购内容主要为永宁县闽宁镇中心小学、武河等4所农村小学教师周转房采购电视机188台、教师用床436张、教师用桌436套、教师食堂设备4套等设备。
2.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437号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项目20万元。该项目由县体育中心组织实施,主要为我县举办三沙源水域游泳锦标赛,该活动已举办完毕资金已付清。
(二)自治区彩票公益金项目
1.农村老饭桌运营补助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186号“中福在线”养老服务体系项目23万元。于2019年1月安排专人负责,联合民政局等单位对全县已运营的21个老饭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运营情况作出评估后拨付自治区农村老饭桌运营补助资金,确保我县农村老饭桌正常开展。
2.老饭桌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186号“中福在线”返还福彩公益金47万元。此项资金用于建设老饭桌项目。2018年6月以来,县委组织部实施了长湖村、永清村、通桥村、东位村、武河村、木兰村社区服务站改扩建项目,每个社区服务站项目中建设了100平米的农村老饭桌,项目已完工,正在决算中。
3.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297号福彩公益金项目,自治区下拨城乡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共4.74万元。该资金用于对我县80岁及以上城乡困难老年人进行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保险1份。经前期调查符合条件老年人为1580人。该项目已完成。
4.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297号福彩公益金项目44.60万元。该资金用于永宁县邦尼沁椿养老院一次性建设床位补助,经民政局、财政局考核,该资金已一次性拨付至永宁县邦尼沁椿养老院账户。
5.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327号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38.50万元。此项资金一方面为100名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进行服务,服务内容涉及保洁、维修、理发、洗澡、按摩等29个居家生活项目。另一方面为2700余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对我县320余名残疾人提供精神服药、为30人住院治疗的精神残疾人给予住院补贴。
6.自治区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来源为宁财(综)指标[2018]302号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157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万人健步行活动,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一)宁财(综)指标[2018]141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关于支持教育事业项目资金127.72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永宁县教体局教师周转房设施设备配套及运动场建设。目前该项目已进入采购环节,资金将于近期进行列支。
(二)宁财(综)指标[2018]437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关于支持地方体育事业项目资金2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体育中心全民健身活动及自然水域游泳比赛的筹办。该资金已完成列支。
(三)宁财(综)指标[2018]186号“中福在线”返还福彩公益金47万元及养老服务体系项目23万元,指标共计70万元。资金已于2018年6月8日下达至永宁县民政局。 该项目资金结余70万元。“中福在线”返还福彩公益金,结余47万元由永宁县民政局用于支付永宁县2018年建设的长湖村、永清村、通桥村、东位村、武河村、木兰村老饭桌室内改造和配置设施设备款,由于改造工程和设施设备采购正在实施过程中,尚未完成决算,将于2019年6月份完成决算后支付。老饭桌运营补助金23万元将于6月前完成列支。
(四)宁财(综)指标[2018]297号彩票公益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44.60万元及城乡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4.74万元,指标共计49.34万元。资金已于2018年7月18日下达至永宁县民政局。该项目已支付金额为49.34万元,结余资金0万元。
(五)宁财(综)指标[2018]327号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彩票公益金用于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金28.50万元及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补助10.00万元,指标共计38.50万元。资金已于2018年7月25日下达至永宁县残疾人联合会。该项目支付金额为30.99万元,结余资金7.51万元。永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将为精神病住院和服药患者发放药物,计划使用此项结余资金7.51万元。
(六)宁财(综)指标[2018]302号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2018年全民健身和体育比赛活动共计157万元。该项资金拨付文广局116万、体育中心41万。该资金已支付116.01万元,结余40.99万元将待列支。
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农村老饭桌项目。建设农村老饭桌,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关怀和关爱老年人福利事业的生动实践,可为农村年轻人外出务工和创业解决后顾之忧,可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文体娱乐、健康保健、心理藉慰等服务,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同时,老饭桌就餐收费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有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经济效益明显。
(二)高龄老人意外伤害险项目。开展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降低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可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了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地将政府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三)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项目。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可缓解减轻政府养老保障压力,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残疾人康复项目。残疾人事业项目社会效益,彩票公益金经合理使用,通过每月两次上门为残疾人家庭开展服务,为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了受众群体的生活质量。
(五)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体育项目。一方面对乡村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文广局及体育中心实施的全民健身运动设施的建设,方便了群众健身需求,有利于全民身体健康素质提高。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民政及残联项目绩效自评。
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项目的开展,分担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资金压力,一定程度提升了老年人的养老、护理、生活照顾的服务质量。
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农村老饭桌项目正处于实施阶段,待项目实施结束后,拟计划聘请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逐步实现了残疾人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广大残疾人享受公共服务的满意度。逐步形成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高效配置的服务体系和供给体系,显著提高了我县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体育文化项目绩效自评。
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教育项目正处于实施阶段,待项目实施结束后,拟计划聘请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1.项目进展缓慢。针对该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调查研究项目进展缓慢原因,找准症结,制定应对措施。同时,督促项目单位提前准备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对项目的实施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资金支付率低。针对该问题,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提前完善财务支出手续,简化资金支付流程,按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永宁县财政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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