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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永宁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李成龙
办公地址:永宁县杨和街335号5号楼
办公电话:0951-8020837
办公时间:春、夏季:8:30——12:00、14:30——18:30
秋、冬季:8:30——12:00、14:00——18:00
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财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并监督其公开。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四)按规定开展国库管理业务,审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及县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五)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全县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支出、国家和区市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七)执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政策,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险支出,管理县级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八)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拟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九)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政府采购服务,并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提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服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协调涉及地方金融领域的重大事项、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案件的查处,维护金融稳定。
(十三)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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