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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3X0/2023-00060 文  号 宁财 (农) 指标〔2023〕331号 生成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高效节水 农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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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市、县财政局,自治区农垦集团: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55、《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支持高效节水农业财政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202275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任务的通知》(宁农()〔2023〕15)要求,现将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高效节水农业项目 ) 40000万元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2024 年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任务,各相关市、县 ()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完成2024年的建设任务。自治区高效节水项目要足额落实县级投入,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完善项目管护机制,保障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

二、各相关市、县() 财政局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参照附件2认真填报本地区项目绩效目标表,并于 2023 930日前报农业农村厅备案。自治区农垦集团要抓紧编报项目库,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并及时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各相关市、县() 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财() 〔2021〕296 )及修订通知 (宁财 ()〔2023〕274 )等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四、各相关市、县() 财政局和自治区农垦集团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法规和制度,严肃查处。

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此次下达资金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资金)指标分配表

     2.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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