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3X0/2024-00019 文  号 宁财(农)指标〔2023〕790号 生成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预算 指标(第一批)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各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24年预算安排,按照《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4年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计划(第一批)的函》,为提高预算完整性,有效推进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2024年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 1573万元(详见附件 1)提前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的资金,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作为正式指标,不再另行发文。财政部门要将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指标编入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并在2024年度按照当地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和程序使用。

二、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全年项目绩效(详见附件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对违规违法使用专项资金的,将依据《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号)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此次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