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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6/2019-0006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12-10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财政局监察股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监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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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财政监督局的安排布暑下,紧扣财政中心工作,转变方式,不断推进和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永宁县卫计局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的扶贫产业担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经费使用情况、永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经费使用情况、永宁县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相关账户财务核算情况进行了检查,保障了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圆满完成了监督检查的工作任务,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下半年财政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财政监督目标,强化财政监督机制建设

(一)精心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监督检查职责的重要性,为更好地完成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讨论完善了2019年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下发了《永宁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二)制定检查项目和内容一是各业务股室“内部联动”,按照财政管理和工作的要求,提出重点需要督查的业务或项目内容、列明检查项目、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然后由监督检查股统一汇总,正式下达2019年度检查任务,制定全年监督检查计划,使监督检查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坚持“全区一盘棋”的精神,督促落实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进展。三是2019年检查项目着力关注扶贫资金、消防安全经费、私设账户等问题进行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对各乡镇私设私开账户、睡眠户、久悬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财政监督检查的目的就是在财务工作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为完善和实施财政制度提供依据。2019我局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办事。

二、2019年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及取得的成效

2019年以来,永宁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特点,积极开展了事前调查、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内监督与对外监督相结合,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相结合,多方位监督检查。据统计,2019年我局累计开展专项检查单位10余家,通过检查,未发现各类违纪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但仍存在会计核算不完整,资金使用不及时、进度缓慢等问题,检查组通过督促方式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确保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

(一)开展了永宁县卫计局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19年 3月 25日至 3月28 日对永宁县卫计局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永财预[2018]0116号文件收回存量资金安排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37592元。县卫计局按指标要求分别拨付给黄羊滩卫生院16620元、玉泉营卫生院16624元、望远镇卫生院238464.13元、杨和卫生院259508元、望洪镇卫生院109036.91元、李俊镇卫生院90142.96元、胜利乡卫生院71476元、闽宁镇卫生院135720元。经过查阅凭证资料,各卫生院将以上经费主要用于村或社区卫生室临聘人员工资支付。经检查,县财政累计安排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23.7592万元,县卫计局对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能够按照计划下达内容使用资金,符合项目经费财务管理规定,支付手续合法,暂不存在挤占、截留和挪用情况,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检查组出具了检查结论。为确保该项目经费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检查组建议县卫计局继续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

(二)开展对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的扶贫产业担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对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的扶贫产业担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县政府《永宁县闽宁镇贫困户肉牛托管养殖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4]83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于2014年5月拨付扶贫办担保基金200万元,根据县政府2017年第27期专题会议纪要,使用2016年第七批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扶贫担保基金,自治区财政厅于2017年8月以宁财(农)指标[2017]489号文件我县扶贫担保基金2000万元,全部拨付给县扶贫办,目前扶贫办,分别在永宁县汇发村镇银行和永宁县农村信用联社设立担保基金专户,用以开展担保业务,其中划入汇发银行担保基金500万元,信用联社2500万元。经检查,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在中科嘉业的贷款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号第二章保证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第九条中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同时贷款利率上浮达66%,违反规定30%的规定。在县政府2019年第82期专题会议纪要中委托贷款金额为300万元,实际500万元,超出纪要规定200万元,纪要中提出由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搭建信用平台,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未按文件要求搭建信用平台。宁扶贫办发[2014]175号文件要求以1:10放大贷款额度,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未按照文件要求实行,未实现资金比例效益。

(三)开展对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19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对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给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业务经费20万元,截至目前已共支付133865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月演出费、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费等其他费用。剩余65765元未支付,其中有28000元因手续未办理齐全,不能及时支付,县应急管理局计划与2019年12月底全部支付。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经费能够按照计划内容,符合项目经费财务管理规定,支付手续合法,暂不存在挤占、截留和挪用情况,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为确保该项目经费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检查组建议县卫计局继续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

(四)开展对永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对永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进行了检查。县财政拨付2019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费71.25万元,第二季度业务经费71.25万元,第三季度业务经费71.25万元,官兵伙食行集中核算,财务集中管理。但因各种原因,各卫生院医疗收入未能及时上缴财政,实行国库集中管理。经检查,各乡镇卫生院能够积极组织医疗收入,但在财务收支中存在管理问题,应将全部医疗收入统一上缴国库管理,确保我县非税收入应缴尽缴。

(五)开展了对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相关账户财务核算情况的检查

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对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2017-2018年相关账户资金财务核算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因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在2011年成立时,按照县级要求需单独设置账户,该账户在以往年度用于15个行政村村级财务往来、地租发放、设施园区自筹款的收缴及民政临时救助代发统一核算管理的集中账户。2016年,根据县财政局规定,每个行政村需单独设置账户,村级账户分开后,此账户有未结清资金,且为便于发放民政临时救助,未做注销(如注销,每发放一个临时救助需困难群众往返核算中心)。2018年,因李俊镇政府账户冻结,为了政府工作有序正常开展,借用核算中心管理的民生中心账户,李俊镇及时将收缴的自筹款资金、古光村宁夏领鲜果蔬有限公司所缴纳的地租(与李俊镇政府签协议,不入李俊镇政府账户)转入核算中心管理的民生中心账户,由县核算中心监管。此单独设立的账户现仍用于民政、残联专项支出,主要为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发放、困难户慰问。

(六)开展了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私开账户等情况的检查

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19年 11月28日至12月6日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私开账户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对象具体包括望远镇人民政府、闽宁镇人民政府、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局。经检查,相关单位针对私设账户、久悬户、睡眠户进行了注销等整改。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回顾一年来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提高思想认识,领导重视支持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首要前提;落实财政大监督格局才能减少财政监督盲区;改进工作方式和手段才能确保财政监督成效。通过对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履行了财政监督职能,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紧密结合。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财政监督处理处罚弱化。财政监督地位低,手段软,监督处罚干扰因素多,表现为处罚就低不就高,处理对事不对人,权威性和震慑力不够,不利于维护财经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2、财监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监督检查资源不能共享,存在着重复检查现象,影响财政监督效率。

3、尚未建立财政监督信息化平台,各业务口数据未对监督检查设置浏览端口,监督不能实现全程跟踪监督。

4、监督检查缺乏前瞻性,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有一定的局限性,日常收支监督多,民生资金监督少;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里认真加难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监督检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职能作用,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二)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在全县加大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宣传力度,提高大家对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整顿财经秩序结合起来,与财政管理结合起来。

2、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根据经济形势和工作要求监督人员学习新的财政政策、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以召开研讨会或交叉检查的方式,促使监督人员互相沟通、交流,通过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的互相学习和探讨、辩论,开阔监督检查人员的视野,提升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

3、建议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优化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对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4、财政是履行会计管理职能,维护财政纪律的部门。但是财政监督只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弱化了对企业财务的管理。今后财政监督检查要扩大覆盖面,加大对企业财务及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任重道远,随着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越来越大。永宁县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以坚定的信心,科学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好财政政策,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使用,为建设“生态永宁、富裕永宁”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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